醫療險

善用3類保單 補貼癌症治療費用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日期:2017-02-15 瀏覽數:4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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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最新公告的2015年國人十大死因,平均每5分18秒就有1人罹癌,癌症已蟬聯十大死因榜首34年。面對罹癌後的龐大醫療費支出,民眾可用哪些保險,補強醫療費用的缺口?

壽險公司指出,目前共有3大類的保單,提供癌症治療費用給付:


住院醫療險》補貼病房、手術及自費費用
普及率相當高的住院醫療險,其理賠原則為,若保戶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即給付相關保險金。若保戶因癌症而住院或進行手術,住院醫療險中有分「日額型住院醫療險」及「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均會啟動理賠機制,補貼住院期間的病房差額、手術費用及自費項目。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住院日額型醫療險規定保戶住院才有賠,若在門診進行治療,則不予理賠。

癌症險》提供低額度的初次罹癌保險金
至於癌症險,則又分為「一次理賠癌症險」及「多次理賠癌症險」。「一次理賠癌症險」主要是當保戶罹癌後,保單會給付一整筆保險金,隨後保單終止;「多次理賠癌症險」則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若之後保戶再因癌症住院、接受治療或手術,也會提供理賠,但保單的初次罹癌保險金額度較低,例如10萬元。

重大疾病險》一次整筆給付、金額較高
考量現在癌症治療可能不需住院、多服用口服或標靶藥物,因此將癌症納為7項重大疾病理賠範圍的「重大疾病險」,顯得格外重要。因為只要保戶罹患這7項重疾中任一項,就能拿到一整筆的保險金,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李安昇即建議,保額至少要規畫100萬元才足夠。

目前重大疾病險將癌症因情況分為輕、重度(詳見下表),若是符合輕度重大疾病範圍,保戶只能領到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通常為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的10%;例如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100萬元,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即為10萬元。但投保時要注意的是,有的保單規定,保戶領取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後,若再次符合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理賠範圍,領到的保險金,必須先扣除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以前例說明,即是只能拿到90萬元,但有的保單無此限制,投保前必須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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