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退休去

依據身體狀況與需求,提供合適照護服務

借鏡日本 讓老年生活不用愁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4-11-28 瀏覽數:39,258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幫我們按個讚:


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腳步加快!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14年8月最新公布的「中華民國2014年∼2061年人口推計報告」顯示,再過4年,台灣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比率將達14.6%,正式步入「高齡社會」,到2061年,老人占比將進一步達41%,43年內將成長1.8倍(詳見圖1、圖2)。


社會步入高齡,相關照護與醫療費用將是龐大支出。按衛生福利部2012年統計資料,台灣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平均醫療費用約在新台幣7萬∼12萬元之間,是一般人的3∼4倍。目前雖有健保,但是,包括看護費用、醫療耗材等費用健保卻不負擔,民眾等於要自己負擔退休後的長期照護費用。政府雖在2008年宣誓將規畫全民適用的長照保險,可是,目前只有草案出爐,仍在立院待議,等完成立法後,至少要再等2年才會上路。

在這樣的情況下,台灣民眾對於退休醫療與照護,到底要如何規畫與設計最適當?2014年來台參加MDRT年會,向上千名台灣保險業菁英宣導保險理念的日本保德信首席壽險顧問三木英範(HidenoriMiki),以日本為例分析,日本早在1994年就步入高齡社會,比台灣早24年面臨此一問題,因此日本政府與社會,很早就針對退休後的老年醫療需求設計出一套完整方案。2000年4月,日本便開始實施「介護保險」,讓日本老人擁有受尊重的照護生活,並鼓勵保險業者研發符合民眾需求的退休保單。

於2000年實施,母法為1997年立法的「照顧保險法」,目的是藉由國民全體的相互援助,提供高齡者看護的執行計畫。

日本介護保險
40歲以上強制納保

日本的「介護保險」是創造一個全社會為高齡者提供照護服務的體制,目的要照顧失能老人的生活,針對每個人不同的照護需求,安排適合照護的計畫。依日本「介護保險法」規定,40歲以上國民須強制納保,目前約有7,000萬被保險人,每人每月平均保費為4,972日圓(編按:約新台幣1,308元),50%保費由政府以稅收支付,其他則由被保險人負擔,負擔比例依年齡不同,61歲以上的被保險人負擔21%,40∼64歲被保險人則負擔29%。

介護保險的申請與給付方式,也與傳統社會保險概念不同。依據日本政府公布的「2011年介護保險報告書」顯示,已有531萬被保險人提出申請,其申請與給付流程如下。

日本已有531萬人提出介護保險申請

1申請失能認定流程

➊ 當高齡的被保險人有照護需求時,本人或家屬先向戶籍所在地的市町村(類似台灣區公所),提出需要照護申請。

➋ 市町村派遣專業照護管理師,帶著訪問調查表親訪被保險人,並徵詢被保險人主治醫師意見,了解被保險人是否真的需要照護。

➌ 照護管理師將訪問調查表先交由電腦進行第1次判定,之後再由5位專家組成的介護認定審查會,進行第2次審查與判定,決定被保險人符合「需要照護」1∼5等級、「需要支援」1∼2等級中哪一個等級,或「不符合資格」。以上動作需在30天內完成。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