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休閒

價值62億的紅利點數,兌換率卻僅6成

2招式護權益 放大紅利優惠

更新時間:2015-05-29 瀏覽數:30,934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幫我們按個讚:


你忘了兌換信用卡的紅利點數嗎? 根據銀行業者推估,2014年竟有高達24億元的紅利點數因未兌換而失效,對刷卡消費者而言,著實可惜了。

在去年,全國的信用卡簽單金額首度破2兆元,達到2兆683億元,以紅利點數回饋率0.3%計算,2014年發卡銀行發出的紅利點數約價值62億元。但銀行業者推估,持卡人紅利點數的兌換率約6成,也就是說,有約24億元的紅利點數被浪費。


目前,各發卡行主要提供給持卡人的刷卡優惠,是以現金回饋、紅利點數兩大類為主。而依各銀行不同,現金回饋的回饋率,約在0.6%∼1.5%之間,紅利點數回饋率則在0.3%∼0.5%之間。

現金回饋優惠較高
紅利點數兌換方式多元

雖然現金回饋的優惠較高,但台新銀行支付金融處副總包國儀分析,仍有5成的持卡人,會選擇使用紅利積點回饋,「因為它的兌換方式比較多元,除了現金折抵、兌換商品,還能折抵市區停車費用,或是高鐵升等商務艙、折抵標準車廂票價,讓持卡人可依自身情況,選擇兌換方式。」

只可惜,許多持卡人常會忘了紅利點數的兌換多設有期限,造成點數過期權益受損,對此,常在部落格分享信用卡資訊的符碼記憶部落格版主Werdna建議一個使用技巧,就是先兌換快到期的紅利點數。

目前20多家提供信用卡紅利點數優惠的銀行中,有一半以上的銀行,多設有2年紅利點數兌換限制的條件,有的銀行則以3年為限,所以,若手上有不同時期留下來的點數,就以兌換快到期的紅利點數為優先。

舉例來說,若2013年刷卡累積4萬點的點數、2014年刷卡累積2萬元的點數,假設紅利點數兌換期限2年,則在2015年應優先兌換2013年累積的4萬點紅利點數,2014年的點數可以先保留不兌換。但持卡人也要注意的是,雖然同樣兌換期限設定2年,有的銀行是以每年的12月31日為兌換期限日,有的則以信用卡發卡日,或是持卡人生日次月結帳日為兌換期限日,各家銀行規定不一,建議持卡人要特別注意。

另外,市面上也有銀行推出信用卡紅利點數終身有效,沒有期限的條件。Werdna表示,沒有期限對持卡人雖較為有利,但也要特別留意,兌換權益是否因時間過長而跟著縮水。舉例來說,消費20元兌換1點,紅利點數1,000點可折抵現金60元,但若銀行改規定,必須消費25元才能兌換1點,在其他條件未變動的情況下,回饋率就從0.3%縮水為0.24%。如果持卡人不想再錯過信用卡紅利的兌換期限,可採取以下3個方法:

1.在信用卡上做標記:如果是慣用、放在皮夾裡的信用卡,可以在有黏性的小標籤或Memo紙上,寫下紅利到期日,貼在信用卡上,刷卡時就會看到哪一天是到期日。

2.用Excel記錄:如果習慣使用2張以上信用卡,Werdna建議可用Excel記錄每一張卡的刷卡日、金額與結帳日,也可以在備註寫下未到期的紅利點數以及到期日。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