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人開講

身障保險應是政策保險!

撰文者:彭金隆 更新時間:2019-08-01 瀏覽數: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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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舉開跑,五花八門的政見陸續出籠。某位候選人提出要籌措「100億元身心障礙人士(以下簡稱身障人士)保險基金」,為身障人士開辦保險。對此構想,贊成與反對意見都有,究竟這方法是否可行?

過去身障人士若要投保商業保險,常會覺得受到不友善對待,不是直接被保險公司拒保、就是會被加很多費用。但不少保險公司已經推出多款為身障人士專門設計的商品,金管會也跳出來說明,我國保險業歷年來都有承保身心障礙消費者,有效契約件數總計近20萬件,另外也透過微型保險供身障人士投保,累計承保的身障人士亦達8萬6,000人。


事實上,監理機關很早就規定,不可以針對特定投保對象,或僅因是身障人士就不予核保。老實說,主管機關已經很賣力了,但身障人士投保商業保險的人數仍屬有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落差?我認為,主因是社會普遍有一種期待:希望商業保險公司不要唯利是圖,必須擔負一些社會責任。如果身障人士的風險條件與一般民眾相同,商業保險公司應該不會無端拒保才對。但是若是風險程度真的較高,保險公司基於本身利益及公平對待其他客戶,勢必會在費率或承保條件上反映,很難用一般條件承保。實務上,身體狀況較差者,若要購買保險,保險公司一樣會拒保或加保費,因為這是讓商業保險能夠運作的基本原則。當然,政府可以針對某項政策目的,透過立法建立相關政策保險制度,這種「政策保險」通常會強制相關人士購買。

雖然政策保險與商業保險都強調公平性,但是兩者重點完全不同。商業保險強調個人費率的公平性,例如風險高者費率相對會高;政策保險則強調社會公平性,例如全民健保、農保或學保,高風險不一定就要高費率,目的是做到不論性別、身分或財富,都可以享有相對公平的保障。

就身障保險來看,應該明顯屬於政策保險範圍,強力要求商業保險配合不是沒有效果,只是效果終究比較有限。如果真如該位候選人所說政府財源不是問題,我倒覺得將其列為政策保險,不失為一個可以思考的解決辦法。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經歷: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副祕書長、金管會人身保險保單審查委員
◎現職: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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