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歲的阿偉,半年前發現罹癌,原本以為靠著既有的癌症險與住院醫療險,應可安心養病,沒想到,開始治療後才發現每月單是「標靶藥物」治療費用就要百萬元,加上因為收入中斷,家庭財務愈來愈吃緊,阿偉忍不住抱怨:為什麼他的保險無法讓他安心治癌?
指只針對特定的腫瘤細胞進行攻擊,而不會對人體其他的正常組織造作重大的傷害。
根據健保局統計,2010年台灣重大傷病卡領證人數約87萬人,台灣平均每100人中就有3人罹患重大疾病,其中癌症比率最高,達45.6%。保險業推估,目前重大疾病險投保率僅34%,且保額相對太低,無法轉嫁龐大的醫療費用。
分析阿偉的案例,富邦人壽商品行銷部資深經理洪瑞霙指出,台灣人目前罹患癌症與重大疾病的比率愈來愈高,在治療費用不低的情況下,確實應該考慮提高重大疾病險的投保率及保額。
所謂「重大疾病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若罹患條款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將按契約,一次給付保險金,給付後契約隨之終止。安聯人壽商品發展部經理楊婷婷分析,目前最常見的重大疾病有7種,包含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癌症、癱瘓與重大器官移植手術,部分保險公司針對理賠疾病範圍稍作調整後,另推出「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性質相當相近。
有些保險公司會把其他難以治癒的重大疾病,如系統紅斑性狼瘡、急性腦炎、帕金森氏症等10幾種疾病,加入重大疾病的保障範圍中,等於共理賠20~30種疾病,因此保單名稱加入「特定傷病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