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從身無分文到身價上億

羅志祥》傷害我的人,就是我賺錢的動力!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2-05-01 瀏覽數:6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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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棄的時候
我是會記仇的
我要一個個都拿回來!

這些話就像在他耳邊轟炸,讓他一度想放棄演藝工作,去當個Dancer(舞者),求個穩定收入就好。但這念頭隨即被他好面子、好勝的個性打退,他想到要讓爸媽過好生活的誓願,重新振作,成了寧願24小時不休息,也要工作的「工作狂」,有通告就上節目,沒通告的時候,拚命學才藝、練跳舞,一上台就抓緊任何機會不放,目的是讓別人看見他準備好的樣子。


羅志祥說:「我是會記仇的,我記得那些人的臉,說我閒話的、對我現實擺我臉色、攻擊過我跟我爸媽的人,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告訴自己,等我有一天站上舞台的時候,我希望你們這些人也能來看看我,讓你們知道,你們又失敗了。」

就像高樓大廈不斷打地基一樣,努力終有了回報,羅志祥逐漸朝影、視、歌、主持四棲多元發展,2003年他推出個人首張專輯《Show time》,更大受好評,之後年年發行個人專輯,商演、代言不斷,2007年舉辦個人首場大型演唱會,更從2010年起連2年蟬聯台灣唱片年度銷售冠軍。

但在羅志祥的心中,從沒忘記過去「還債壓力」與「寄人籬下」的陰影。在收入轉好後,他開始「行動」,先還清了欠朋友的錢、媽媽的車貸,也把親戚的債務也一併還清,不讓家人再過著被「逼」的生活,還完債務後,他跟媽媽說:「走,去看房子。」

而要看的第一間房子,就是之前他們被趕出來的那一間,只是現在有人住沒打算出售,於是他跟仲介說:「我一定要在這個社區買房子,你幫我找更大的。」正巧,社區中坪數最大的一間房子要出售,他就帶媽媽去看,媽媽還反問他:「(買房)真的假的?」他只回了一句:「我要買回來,而且要買得更屌。」

他用存了很久的錢,決定一次付清買下房子,一來是要讓媽媽住的心安,沒有再被趕走的陰影,再者這是「面子問題」,在他踏入那個社區的時候,內心想著「我轉來了(台語,指我回來了)」。

所以在交屋後,他把房子的裝潢用到最好,入厝時還刻意請那個阿姨過來參加,目的就是要把爸媽跟自己的面子贏回來。

在這之後,羅志祥才開始「犒賞」自己。其實他入行以來一直都是無殼蝸牛,租一間國宅自住,到2007年他終於在內湖買下了人生第一棟房子,搬進去時他開心激動到大哭一場。

去年為了讓照顧流浪狗的媽媽有個安全的環境,他也買了一間房子當作狗屋,裝了冷暖氣機,讓媽媽放心照料。

除了買回那間房子,他再到爸爸發照片的那個加油站,不但已經貼上了他的海報,後來羅爸爸再去加油,變成工讀生搶著向羅爸爸要羅志祥的簽名,「我就是要一個個都拿回來,把世界扭轉過來。」羅志祥說。

正因為曾經挫敗過,也曾一夕由紅翻黑,所以羅志祥始終不敢怠惰,即使現在成績傲人,但他仍不願停下來,「你一休息,其他在努力的人就追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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