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

進階保障篇4

因傷病導致失能 可在5年內申請補助

撰文者:編輯部 更新時間:2016-02-23 瀏覽數: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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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者,需備齊2文件向勞保局提出補助申請
經判定為永久失能後,被保險人才能申請給付。而申請的時間也有規定,需於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當日起5年內提出,有意申請的勞工要特別牢記。

申請時要先備齊文件,主要是「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與「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2份文件。前者可以聯絡勞保局,請他們寄過來;後者可以在勞保局網站上直接下載。


首先,申請者會拿到空白的失能診斷書,內容必須請醫院填寫。醫院會在填寫完診斷書後,5日內寄回勞保局,申請者同時會收到一張回執聯。「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需自行填寫,但是部分欄位必須交由投保單位填妥。2份表格完成後,申請者可以自行或透過投保單位連同回執聯寄回勞保局,亦能在備齊資料後,親自至勞保局繳交文件。另外,若申請者要檢附病歷、報告或照片等相關資料,應該連同申請書與回執聯,寄回勞保局。

給付方式分成一次金與年金,選定後不能更改
醫院在判定失能程度時,也會評估勞工是否已經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假設失能程度符合給付標準,但是未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勞工,可以請領「失能一次金」;如果失能狀態已經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的標準,就可以請領每個月給付的「失能年金」。

如果在2009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的被保險人,當其失能狀態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時,可以在「失能年金」與「失能一次金」當中選一。但是,2009年之後才有勞保年資者,在被判定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時,只能選擇「失能年金」的給付方式(詳見圖2)。另外,值得提醒的是,一旦被保險人選擇了給付方式後,就不能更改,因此申請前應該要審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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