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曾經連續3年沒收入,1天只喝1杯豆漿

李千那:熬過窮日子 投資首重「零風險」

撰文者:林雅惠 更新時間:2019-01-01 瀏覽數: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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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於「星光二班」的李千那(原名李千娜),在2018年11月22日她的34歲生日這天,正式宣布改名為「李千那」,並期許自己不被框架所設限,在人生每個階段都能「勇敢前行、表現真我」。

其實改名之前的李千那,自入行以來11年,就不斷在突破原有的框架。2007年她參加第2屆《超級星光大道》歌唱比賽時,名製作人周傳雄因李千那「歌聲裡有故事」而收為徒弟。但唱片還沒發,李千那卻在2010年參與電影《茱麗葉》的演出,竟一舉拿下第47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


接著,李千那從電影大舞台跳進電視小螢幕,主演《前男友》、《失去你的那一天》等作品,都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女主角獎。2017年參與電視迷你劇集《通靈少女》演出,更讓她奪得第52屆金鐘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

在戲劇領域不斷創佳績的李千那,並沒忘了耕耘最初的歌唱事業,每年都會推出音樂作品,2018年底更推出了她參與作詞作曲的首張全台語專輯,而被媒體譽為「影歌視三棲超美女神」及「千面歌優」。

「從決定踏入演藝圈開始,我就沒有想過要放棄,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與考驗,我都會不斷告訴自己:『只要認真撐住、堅持下去,我相信我一定會成功。』」李千那說,進入演藝圈,一來是可以圓夢、二來可以多賺點錢,給家人過更好的生活。而能熬過11年,除了她意志的堅持,在金錢上的管理,也是重要支撐。

求學階段》
單親家庭經濟壓力大
國中後半工半讀賺學費
因李千那的媽媽是歌手、爸爸是鼓手,她從小就跟著父母走唱表演。4歲那年父母離婚,李千那與哥哥、姐姐跟著爸爸搬回南投老家,爸爸經營「千娜舞台秀」,四處接廟會活動,養活3個孩子。

「那時候爸爸從早忙到晚,我們幾乎是阿嬤一手帶大的。」李千那說,經營戲台的收入沒有上班族穩定,要養育3個小孩很辛苦。但又為了彌補3個孩子在單親家庭成長的缺憾,他總是盡量滿足他們的需求,逢年過節買成套的新衣新鞋、補英文、上一對一教學的鋼琴課等,「他自己卻省吃儉用,衣服穿舊了也不買新的,讓我很心疼他。」李千那說。

於是,李千那上國中後,就偷偷到餐廳半工半讀,每天工作到晚上11點才到家,月領9,000多元,多數都拿來繳學費。喜歡唱歌的她,曾想靠唱歌來賺錢,但是爸爸不肯,因為這一行賺錢太辛苦。

19歲那年,渴望自己能有完整家庭的李千那結婚了。對她來說,婚姻和家庭是她很重要的夢想,擁有已圓夢的人生,已不須再去追尋歌唱的夢。

然而,因著李千那與先生對經營家庭的理念不同,這場婚姻維持不到4年就結束了,2個孩子由李千那扶養。在婚姻和家庭的夢想落空後,李千那重新點燃對歌唱的熱情,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北上闖蕩》
剛入行時收入不穩定
不求物欲、省吃儉用
23歲那年,李千那瞞著爸爸北上參加第2屆《超級星光大道》歌唱比賽。最後進入前10強,並簽約當歌手,看似取得了進演藝圈的入場券,但現實卻不如外界所想的那麼順利。

「錄第1張專輯的時候,磨很久,整整3年沒有收入,我都不敢讓爸爸知道,缺錢的時候就請哥哥、姐姐幫忙。」李千那說,那時候在台北租房的生活費、2個小孩在南投的教育費等,1個月就至少要花7萬元。孩子的花費不能省,李千那先是找親友周轉,而自己能省就省,若有到公司上課就吃免錢便當,若沒上課,有時1天只喝1杯豆漿,餓了就去睡覺。

「我沒有什麼物欲,也不追求用名牌或穿漂亮洋裝,1件100元或200元的T恤,搭配牛仔褲就穿得很舒服了。」個性務實的她,省下不少治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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