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與吳先生都是高所得族群,兩人分別有3,000萬元資產。王先生把3,000萬元全部放在銀行,一年下來利息所得57萬元(以定存利率1.9%計算),因為超過儲蓄特別扣除額的27萬元,因此需要被課12萬元的稅負。算式:(57萬元-27萬元)×40%,假設稅率為40%。
吳先生則把3,000萬元分開存放,1,400萬元放銀行、1,600萬元買海外債券型基金。由於銀行利息所得為26.6萬元,未超過27萬元,免稅;另外海外債券型基金所分配的利息因屬境外所得,也是免稅,結果吳先生3,000萬元的孳息不需繳交任何稅負。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副總賴三郎表示,最高明的節稅方式是從所得來源就下手。怎麼說呢?因為就算想破頭去增加免稅額、列舉扣除額,最後還是會碰到條件限制,特別是高資產族群。因此,想要有效節稅,就得從所得來源、也就是「綜合所得總額」所包含的項目開始規畫。
吳先生懂得把利息所得這一項壓低在27萬元以下就是一例。對於一般人來說,綜合所得總額要列報的項目集中在薪資所得、利息所得以及營利所得。因此希望所得總額愈低愈好,就要從這3項著手。
◎綜合所得總額包含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