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去年底賣了一間郊區的房子,當初買價是550萬元,現在卻只賣出480萬元,算起來賠了70萬元。因為是賠錢出售,楊先生心情極度不佳。
相較起去年初的一筆成功房地產投資,那是一間台北市區內的房子,買價750萬元,賣價830萬元,賺了80萬元。楊先生整年度靠房地產投資所賺的錢,只剩下10萬元。
申報所得稅時,楊先生只想到要申報售屋所得80萬元,而加上這一筆所得後,他的綜合所得總額立刻暴增,適用稅率往上跳一級,從21%變成30%,心情更是在瞬間降到谷底。
其實楊先生忘了把申報書看清楚,那就是有所得雖然要列報,但發生損失也可以扣除。當然財產交易損失也不例外,此項目就列在「特別扣除額」中。
楊先生買賣兩間房子,一間賺80萬元、一間賠70萬元,一加一減,獲利金額有限,適用稅率仍然能維持在21%,並不會往上升一級。
5項特別扣除額,各有不同適用情況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除額中分為兩項:一般扣除額(詳見密碼篇3)、特別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中又包括:薪資所得、儲蓄投資、殘障、教育學費,及財產交易損失。5項特別扣除額各有各的注意事項,以及報稅技巧。
1.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