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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17期
增加投資比重,應付房貸、留學多重目標
降低生活費 7年拚657萬退休金
撰文者:林正文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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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兒子還想繼續念書,未來才比較有升遷機會,但短時間內,薪水將大幅減少。我算一算,其實已經沒有能力負擔這個房子了。
於是去年中,我召開幾次家庭會議,提議放棄這個房子,但是先生跟小兒子反對,大兒子認為他對這個房子沒有貢獻,所以沒有表示意見。我們反覆討論,還是無法決定是否真的要把房子賣掉,或者有沒有其他方式讓我們的多重目標可以同時達到?
【專家建議】
宏觀財務顧問公司協理、CFP認證理財規畫顧問陳敏莉
首席財務顧問李鳳蘭:持有房子風險大 建議賣出
我們首先協助董麗芳全家建立共同或各自的財務目標,結果發現,除了全家共同擁有的買屋目標以外,夫妻兩人分別要在7年與9年後退休,兩人希望能夠有每月相當於現值3萬元的生活費,夠用到80歲。另外,老大預定今年要前往北京清華大學念碩士,除了獎學金外,兩年尚須50萬元;老二也有在軍中繼續升學的打算,才能有助於未來升遷。
然而以他們夫妻去年一年的財務狀況,年收入約在120萬元左右,生活費用支出約103萬元,占86.5%,另外保險費用每年支出占8.2%,其實已經沒有什麼餘錢做其他的規畫。另外,可生息的資產只有10萬元,連付他們6個月的生活緊急預備金都不夠。
而小兒子每月付3萬元房貸,占他收入的85.3%,一旦收入中斷,或因繼續升學降低收入,將無法繼續維持房貸繳款,風險很大。
現金流量吃緊,須取捨
我們提出分析,他們在這些具體財務風險的壓力下,並無法滿足所有目標。所以我們建議,他們或者應該要賣掉這間房子。一來因為現金流量已經很吃緊,再者,他們還沒想到未來兩個小孩的結婚需求、父母的退休規畫等其他重要的財務目標。
假設現在賣掉房子,立刻多出200萬元和原本付房貸的3萬元,可以做投資規畫,將購屋需求往後延幾年,是比較適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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