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福部推估,台灣需長期照顧的失能人口逐年攀升,到2031年將突破120萬人大關,等於每20人中就有1人需他人長期照顧。
雖然政府已推動長期照顧計畫,但因預算、人力有限,民眾仍只能靠自己準備長照費用。而保險是最常用來籌措長期照顧費用的工具,其中以長期照顧險、類長照保險與殘扶險,與長期照顧最相關,目前銷售量較佳的是殘扶險,為什麼呢?若想買對殘扶險,可從4大關鍵問答建立正確觀念:
Q1》殘扶險和長期照顧險、類長照保險有什麼不同?
A》殘扶險既可因應老後長照需求,也可保障年輕人因意外致殘產生的長照費用。
這3種保單的核心理念都是當被保險人,也就是保戶,在發生長期照顧需求時提供保險金理賠。只是對「長期照顧」的發生原因及定義有以下不同:
1.長期照顧險:被保險人發生下列2條件之一,才符合「長期照護狀態」而給予理賠:
①生理功能障礙:由專科醫師依巴氏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判斷被保險人在一定期間以上,在更衣、進食、平地行動、移位、如廁、沐浴這6項有3項以上需他人協助完成。
②認知功能障礙:由專科醫師判斷,被保險人在一定期間以上持續失智狀態,且在時間、場所、人物3項中,有2項以上無法分辨。
2.類長照保險:條款規定理賠範圍,包含多項易發生長期照顧狀態的重大疾病,若被保險人罹患條款載明之疾病且符合嚴重程度,即理賠保險金。
3.殘扶險:當被保險人因意外或疾病致殘的狀態,符合保單條款檢附的「殘廢等級表」,包含11級79項殘廢項目,就會理賠保險金。
公勝保經事業部經理蔡欣燕表示,殘扶險是針對意外或疾病致殘的理賠,意外也有理賠,且意外發生機率較高,保障範圍較廣,而且在同樣條件下,保費較長期照顧險與類長照保險便宜,因此近年來較獲民眾青睞。
但她也提醒,雖然殘扶險主約投保可保障終身,若預算有限的人,還是以保費較便宜的不還本、保障定期或是附約出單的殘扶險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