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父母移轉財產怎樣才省稅?

趁子女婚嫁轉贈免稅額最高

撰文者:黃玉珍 更新時間:2009-11-27 瀏覽數:3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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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免稅額雖然很可觀,但是,在運用上,必須注意以下2項原則,以免還是會被稅官追稅:

1.贈與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礎,而非受贈人:按稅法規定,父母每人各有220萬元的免稅額可以贈與子女,合計一個家庭每年有440萬元額度可用。家中只有一個小孩,則這個小孩可享受全部額度,如果有兩個以上小孩,則是由全部子女共享,440萬元的總額並不會因子女人數多而增加。

也就是說,如果有兩個以上小孩,父母也只能在總贈與金額內享有免稅優惠,超過部分就必須課稅。舉例來說,如果有4名子女,父母可以均分免稅額度,讓每名子女都分得110萬元,如此即可完全免稅;只要子女中有1人受贈財產超過110萬元,除非另1人減少,否則超出總額的部分即須課稅。

2.「資金流程」比「免稅證明書」更重要:父母若將股票、房地產等財產贈與子女,必須辦理過戶變更登記,但是贈與現金,只要在每年220萬元的免稅額度內,都不用申報。不過,大部分父母會去國稅局申請免稅證明書,主要是為了未來在子女購屋置產時,可以證明資金是來自父母歷年的免稅贈與。

可是,辦完免稅贈與子女財產後,別以為高枕無憂,如果擅自挪用子女戶頭內的錢,小心會有被課「贈與稅」的危險。尤其是送錢給未成年子女,更應該要留意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資金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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