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了一個大陸廠商談合作,由於我們素未謀面,只能約在北京君悅飯店的大堂碰面,並互留手機聯繫,為了確保沒有意外發生,我特別帶了一位曾與對方見過一面的同事同行,期能即時認出對方。同事告訴我,雖只見過一面,但他有把握見面能認出來。 我們提早十五分鐘到君悅大堂,我問同事,要見面的對象有什麼特徵?同事說不出來,我繼續問:高矮?胖瘦?年紀?表象?髮色?髮型?他全部答不出來,只說不記得有何特徵。 我倒吸一口涼氣,我確定他見過等於沒見,我的同事在認人、識人上,還要重新訓練學習。 我四十五歲以前,當我老花還不嚴重時,我從沒有讓別人先認出我來,即使只見一、兩次面,我都有方法記住他們、認出他們,這是做記者必要的本能(記者是我一生的興趣與本業)。我的方法很簡單:「用特徵認人,用細節識人。」說來雖容易,但要天天實踐、訓練,才能學會。 每次見到一個人,我會先抓住第一印象:美麗?英俊?平庸?難看?高大?矮小?嚴肅?熱情?拘謹?內向?我務必會用兩、三個特質,來描述這個新認識的人。 緊接著,我會仔細觀察他進一步的特徵:長臉、方臉、瓜子臉?鼻子大小?嘴唇厚薄?耳朵外翻、耳垂大小、嘴巴大小、眼睛、眉毛有何特徵,務必再從這些臉部及頭部細節中,找出一些可供記憶與辨識的特徵。 接下來,如果有機會談話:聲音、說話的表情,笑容、有無慣用語彙、口頭禪,口條如何?邏輯思考如何?這些又會變成我對這個人瞭解的重要參考。 以上所述,這些項目都只是我觀察、記住一個人的參考,不見得每一項目我都抓得到明顯的特徵,但總會有幾項明顯而突出的特徵,如,某甲:矮胖、圓臉、皮膚黑、約三十歲。某乙女:瓜子臉、漂亮、重打扮、長髮、像明星。某丙大官:初見和藹可親、眼神極有神且法令紋極深,其實極嚴肅,和藹只是表象……。 這要長期自我訓練,並養成分析、歸納的習慣,尤其注重接觸時的觀察,務期整理出其特質,並且在見面之後,立即歸納出幾項結論,並變成簡單的記憶特徵,以備未來再見時之辨識。 剛開始,我是因為記者工作,閱人無數,不得不用這種方法幫助記憶,但之後,卻變成我長期的習慣,只要新認識的人,我都不自覺的用這套方法深度觀察,這也讓我養成特殊的認人與識人的能力。 我把這套方法,告訴我的同事,希望他也試試看,沒想到他回答:我不見得會再見到這些人,幹嘛要記住他們?如果會再見,多見幾次也就記住了,為何要這麼麻煩? 這其實才是關鍵所在,為何有人會變聰明?有人永遠不會進步?有心與無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