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小小的發生,讓我更清楚的看見自己。 我請老婆幫忙打一份文件,她又快又好的完成,交給我的時候,居然兩眼發亮。 這讓我想起,自己很久沒開口請求她替我做任何事了。早已忘記了,請她為我做些什麼,她是如此樂意、如此開心。 人有「被需要」的需要,尤其是被自己親近的人需要,這是人生很大的滿足和意義的來源。這道理我不至於不懂,但為什麼如此吝於給出別人的「被需要」呢? 我看到自己的病根,還是來自童年的經驗。從小母親嚴格的訓練我獨立,但我當時的小腦袋不會想,把獨立想成強大,把強大想成「不需要別人」,把不需要別人,想成了不欠別人。如果我不欠別人,就可以不受別人牽絆,可以自由自在活出我自己……。這就是小腦袋搞出來的把戲,玩了一輩子還不自覺。 人怎麼可能不需要別人呢?這當然是一種妄想,一種我執,只有故意看不見,才可能如此騙自己。我騙自己的說辭,五花八門、無奇不有。譬如說,我也有付出,然後得到的,就不算;我沒開口要的,是你自己要給的,也不算。有時候還會這麼想:你給的又不是我要的,還說我欠你,真是豈有此理。總而言之,這些想法,都是我自己弄出來的一把尺,用來合理化「我不需要」的假象。 如此騙了自己幾十年,後遺症當然很大。十分明顯的一點,是我不承認自己的需要,很自然的就把需要「地下化」」,活成一種不真實的狀態,把自己弄得很假又很累。而且,由於不「如實」面對自己的需要,自然就無法「如實」看待別人的需要。甚至還把別人的需要,看成了軟弱,把自己對別人的付出,當成了施捨。 最嚴重的後果,則是和我親近的人,失去了「被需要」的滿足和人生價值感。我回想這一生許多和我親近的人,最後常陷入挫折和空虛的狀態,大概皆是受我「不需要」症候群之害。 我過去並非沒注意到此一現象,只是,仍然解讀為是雙方人生狀態的「落差」所致,看不見是自己的「騙局」造成的。如今看到的,是自己的計較、痴愚和執著,製造了那麼多受害者,實在是欠所有人一個道歉。 帶著這樣的了解,如今的功課是:在每一件事上看到自己對別人的需要,勇於承認並表達自己的需要,不再吝於給出別人的「被需要」。這功課,值得好好做,要一直做下去,想辦法讓自己每天都活在慚愧和感恩中。 金惟純部落格:www.bwnet.com.tw/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