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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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辯止於空談,品牌始於管理,擁有一個商標的公司並不代表你就擁有品牌,品牌是由這些站在你面前的人所決定的:顧客界對你的感情、傳媒界對你的描寫、文化界對你的定義。
前陣子,一些知名連鎖餐飲和食品集團,幾乎集所有好資源於一身,他們卻把資源投錯。一家公司若是把心血用在打造謊言或者書寫傳奇,在資訊取得快速的時代裡,終會在公眾檢視下真相大白。顧客、傳媒與文化界宛如編劇群,把一本還算可讀的小說加工成洋溢商業價值的戲劇,而能夠流傳的動態演出,才使得品牌有票房,嚴格來說商人不過是投資者而已。
曾經有本地建商、歐系酒莊、韓牌通訊……,在不同的行銷行為上想請我代言,就對方的品牌能見度和願意支付的酬勞來看,我答應了就好處多多,但是我婉拒了。他們的房子我現在也買不起,精心打造的廣告除了神話意義,能觸動真實的感情引擎嗎?毫無疑問,另一個韓國產品真是奮力把台灣新興的品牌打得落花流水,但除了錢之外,有沒有一種告白可以證明「我也是」台灣品牌的榮譽感?當我們還未必創造歷史的時候,先迷戀自己的血統,肯定是建立品牌者最優美動人的情操。
人生很難的一門課,是怎麼捨,而不是怎麼得。
我反而接受一小時只有一、兩千元的學校演講,來傳達自己的選擇。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天沒亮趕搭第一班高鐵到左營,立刻就租了一台小汽車奔赴屏東內埔演說,偌大的禮堂包含主辦人在內,只有四個人來聽我演說,原因是天氣轉晴,農人要下田採收。我傾聽他們對社區發展的無奈和自創品牌的無助與茫然,演講會上五個人淚眼相對,心靈有一個聲音一直在鼓勵我,品牌一定要小處著手,若使枯木能逢春,何須錦上添花豔,我的酬勞是他們自己手染的一個布製鉛筆包和一盒草仔粿。
台灣短短三十年間經歷多次產業洗牌,最近十五年留在家鄉的一批人,則是努力從模仿中看到自己、從學習中認同故鄉,企業最終要透過分享與傳承,才得建立歷史價值。在一片要自創品牌的激情中,我看到很多公司經由漂亮的視覺包裝,快速打扮品牌面貌,卻忽視品牌最終要用服務業的行為,來概括承擔所有溢於言表的種種;過度包裝的結果,讓許多原本可以創造價值的品牌,把錢花在塗粉,最後只剩下臉孔可以見人。
品牌是什麼?是願意隨時隨地把手向下施,不管給予或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