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際建築名家伊東豊雄設計的台中國家歌劇院,上個月底正式落成,開幕儀式上主辦單位只安排官員致詞,卻未邀請這座地標級建築物催生者,也親自到場的伊東豊雄先生上台說幾句話,引起外界關注,幾乎成為費時多年建造的歌劇院,開門迎客最大新聞焦點。 身為設計專業社群的一員,我想表達的是:「對不起,是我們連累了伊東豊雄先生。」 難辭其咎的原因在於,這個事件所凸顯的,是台灣設計環境長期不被重視,設計師地位不高也不受人敬重的現實,不只建築物落成,舉凡產品上市或產業新聞版面,向來也少有建築師或設計師的身影,身為在這個行當走跳這麼久的設計工作者,我們卻也習以為常,默然以對。 這個現象說明了我們的社會,對於設計專業的看法,普遍都還停留在「設計一.○」階段。 以設計師在企業內部的位階,我將設計專業的發展進程概分為五個等級。最開始是「設計○.五」,是我二十多年前剛踏入這一行時,人們認為設計不過是幫產品外觀畫畫圖、做做美工,甚至還沒有設計師這個名稱。到了「設計一.○」,追求產品的實用性機能,才逐漸認知設計也是一種專業,但設計師仍只是被賦予提出產品造型設計的任務。 進入「設計二.○」,企業組織開始有了設計部門、設計經理,設計師除關注產業趨勢,也重視使用者經驗的了解,扮演產品發展的策略性角色,這常見於提供代工、代設計服務的台灣電子產業。「設計三.○」,則是進一步提升為設計總監、設計長(CDO,Chief Design Officer),設計師的職掌從產品層次,進階成為組織和品牌的策略創新發動者,例如,韓國現代汽車集團,近年相繼延攬福斯集團前設計總監和BMW首席工程師,出任副總裁等高階職務進入經營決策圈,即是基於這樣的思考。 至於到了「設計四.○」,因為企業要賺的是品牌財,設計成為驅動新創事業成長,甚至翻轉整個產業現況,並被創投等資本市場認同最重要的軟實力,好設計形同具資本價值,不但作價入股,設計師更轉變為「設計師企業家」,位階提高到董事長或執行長,在這個層次,設計已內化為企業文化的基因。國外有賈伯斯的蘋果公司,國內雖有工業設計領域出身的陸學森,之於他所創辦的電動機車品牌Gogoro,但畢竟只是極少數的例子。 從「設計一.○」到「設計四.○」,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