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非常急性子的人,自從這世界有了智慧型手機和社群軟體之後,我就如魚得水,不管是什麼時間,只要想到任何事情,我就會拿起手機直接交代團隊去辦事,我的團隊也很配合,他們也都會隨時回覆辦理的狀況,讓我享受著隨時都在工作中的樂趣。

這種隨時找人,隨時交辦事情,隨時等待回覆的狀況,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我公司的人資提醒我,這是違法的行為,會引起勞資爭議。

按照人資的說法,我下指令的時間是在下班時,如果我的部屬也回覆,就代表部屬也在上班,那就要算加班,要額外付薪水,而如果公司沒有付加班費,這就是違法的狀況。人資希望我以後不要在下班時間下指令,要求部屬去辦事。

我面臨了抉擇,要改掉我隨時下指令的習慣嗎?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我是沒有上下班的差異的,我隨時想到任何事,我就會進入上班狀況,而一進入上班狀況,我就會開始找人,開始下指令,就要有人陪著我一起上班,這是我數十年的工作習慣,不太可能改變。

可是如果不改變,要這些陪我隨時上班的主管們都領加班費嗎?公司是可以發加班費的,可是這些人都是高級主管,要隨時計算加班費,這可是一個大工程。大多數人都不會計較是否領到加班費,這變成公司佔這些高級主管便宜。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我和人資商量:如果我規定:我的主管們如果在下班時間接到我的指令,可以不立即回覆,然後等到上班時間再回答,這樣可以不用算加班嗎?

我的人資遲疑不敢明確回答:「這要看政府相關部門怎麼解釋了?」

於是我仍然持續隨時下指令,但我正式向所有人宣布,接到我的指令,可以不讀不回,也可以已讀不回,在下班時間可以不用理我,但是一到上班時間,就要立即回覆我,讓我知道你已在處理我交代的事。

自從我宣布下班時可以不用理我的指令後,我就更加放手下指令,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可是我的部屬們仍然隨時回覆我的指令,大多數人不會等到上班再回答,反而當我收到回覆時有些不好意思,我會再一次提醒他們,不用即時回覆我,等到上班時再回答就可以了。

大多數主管都告訴我,既然有事,他們也都會隨時處理,不會等到上班時再處理,他們也告訴我,他們不會和公司計較加班費,叫我放心。

其實我在意的不是付不起加班費,我真正在意的是讓我的主管們隨時處在上班的緊張狀況,這對他們的健康及精神狀況並不好,所以才會要求他們可以已讀不回,或者不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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