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尊重生命」,聽起來實在像是一句口號。聽到的人沒有人會不贊同;也沒有人會覺得自己不尊重生命。但真的碰到事情,大家的反應態度會是如何,實在很難說。

4月中下旬的「逾越節」假日,小雅的幼稚園園長一家人去沙漠北部度假,搭帳篷露營。那是沙漠區,也就是「荒郊野外」,平常就是野生動物出沒的地方。不過他們去的是國家公園規劃好的露營區,常常有學校、家庭去露營,算是人類常常出現的地點,聽說野生動物也很聰明,幾乎很少入侵那區。

園長一家人在帳篷外面升營火烤肉,園長兩歲半坐在她旁邊的小女兒,竟然被狼從背後襲擊!成年的狼(差不多是中型狗的體型)從後頸咬住小女兒,還好她頭小,所以狼的大牙是咬住臉頰而不是頸部(不然咬進頸動脈,很可能當場流血過多死掉!)。

園長跟她老公連忙跳起來打狼,臨時沒有武器在手,兩個人就是用雙手及雙腳打牠。被打的狼一開始還不死心,鬆口後又去咬手、咬腳…,很堅持的要把牠到嘴的「肉」拖走…一團混亂中,也不過幾秒鐘,狼被打跑了,小女兒則是渾身血跡的被送去醫院。

那個晚上,我為了這則消息失眠。我家小雅也是園長小女兒的這個年紀,我忍不住想著事發的那個畫面:小女兒的尖叫、父母的慌張、滿臉滿身的血跡…。這件事對被咬的小女孩自然是夢魘,我想對父母、特別是媽媽,是更大的夢魘。

我是個長在都市的媽媽,自然希望我的小孩健康沒有危險地長大。我滿腦子的疑問是:怎麼那麼危險?怎麼會碰到狼?那個地方不是連學校都常帶著學生去露營?

隔天看到新聞提到該區的自然保育員開始追蹤逮補那隻狼,我心裡想的也是:捉起來也好,那麼危險!

我想我的反應是很直接的,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人類都想保護自己及自己的小孩,有什麼不對?然而後來事情的演變,卻讓我著實的上了一課什麼叫「尊重生命」。

過了幾天,我跟一個鄰居聊到這件事。在我一直說著「這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對幼兒及母親都是很大的創傷」時,鄰居冷不防潑了我冷水:「是啦,雅媽,這很可怕,對母子也是很大的創傷,但是他們竟然決定要走入荒野與野生動物共處,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碰到這樣的事情。」

「荒野是動物的家,不是我們的。再說,這種事並不常見,狼又是很群居的動物,怎麼會自己跑去咬人?只能說妳園長一家人碰到一件不幸的事。」她又補了一句。

這席對話把我從「人類本位」中震了出來。原來我認定的「被可惡的狼咬傷幼小兒童」的印象,對於這裡的人而言,只是「人類與野生動物相處中的意外」。這件事情中,並沒有壞野狼及可憐小紅帽的評斷。

前兩天,咬人的狼被捉到了。雅爸看了新聞後告訴我。

「狼在那裡?」我問道。

「在南部的野生動物園裡」雅爸回答到。那個野生動物園,動物都是到處跑,上次我們去了,被要求全程把車窗關緊,不然有時裡面的野山羊會跑來用角撞車子。

「狼的狀況如何?」上次被鄰居上了一課,我比較小心的問道。心裡想著,關在野生動物園裡,也算是好的解決辦法。

「嗯,狼生病了。基本上大家都覺得這次的攻擊行為很奇怪,所以才把狼捉來看狀況;另一方面也是想知道狼的狀況,這樣才知道是不是要被咬傷的小女生其他的抗生素。」雅爸回答道「結果狼病了,所以就先放到野生動物園裡療養。」

「先放到?什麼意思?不是就養在野生動物園裡?」我有些吃驚地回答「之後還要放回去嗎?放回去不是很危險?」

「當然不是養在野生動物園裡。當然要放回去!」雅爸對我的邏輯很不滿地說「荒野才是狼的家。再說,本來就是危險的,不然呢?要把所有對人有危險性的動物通通殺光嗎?」

「我…我不是那個意思」其實我知道我的邏輯顯示出來的就是這個意思。

這件事本來該告一段落了,然而今天我跟園長通電話後,讓我更加震驚。

我本來以為這樣的意外事件是會在當事人身上留下「永恆的夢魘」的(以前唸過的故事不都是這樣寫?)。結果我聽到的卻不是如此。

事情發生後,小女兒的幼稚園園長做了一系列的活動,跟小孩子們談野生動物,以及到野外可能碰到的事情。

「我在家裡也是跟她說,有時我們到荒草多的地方,就算做了萬全準備,偶爾也會被蚊子咬,一樣的不幸運」園長這樣跟我說。

「園內有個小孩這週五過生日。通常過生日時,壽星可以選一本童書,然後在生日會上,其他小孩共同演出。」園長接著說「這次壽星選的是『狼與狐狸』,一本談動物友誼的書。後來園長問大家要扮演什麼角色時,我女兒竟然舉手說她要扮狼,把園長嚇了一大跳,可見她已經漸漸不害怕,也開始對狼有同理心了。」

「恐懼及殘酷通常都是因為不瞭解及冷漠所造成的」在我問到不擔心小孩會因此常常做惡夢時,園長這樣回答我「所以事情發生了,要更加積極地同理小孩的心情,並帶領小孩瞭解事件發生的始末,這樣小孩才能從創傷中走出來。」

這個過程裡,我沒有看到任何大人試著跟小孩說:「野狼會咬人,好可怕、好可惡,我們要打死牠。」;也沒有看到任何大人試著跟小孩說:「妳被咬了,妳好可憐、妳是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