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今天(15)舉行破案記者會,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水願表示,日前有銀行業者報案指,其公司一名周姓理專涉嫌侵占銀行客戶帳戶金額,委託律師報案訴請偵辦。
據調查了解,台新銀行中和分行高階理財專員周男在銀行任職財務理專10年,竟因長期投資炒期指虧錢,為填補投資虧損金額,藉推銷金融商品或藉口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之際,假藉方便業務作業為由,請客戶先在空白出款單用印、簽名,他再私下將客戶帳戶金額匯至自己親友銀行帳戶。
周男先以他人帳戶製造資金斷點,最後再匯回自己名下帳戶。
台新銀行日前接獲一名客戶致電要確認金額有無匯入帳戶,經內部稽核才發現周男竟異常從自己帳戶匯款給客戶,進一步清查發現周男所經手客戶有資金異常外流情況,且盜領金額高達3億元,隨即於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向刑事局報案。
初估受害者有3人,分別財損為2.4億元、5000萬元和1000萬元。
刑事局經緊急蒐證完備後,確認周男涉嫌監守自盜,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昨晚在新北市雙和地區拘提周男到案,並查扣BENZ汽車1部、銀行存摺25本、信用卡20張、手機12支、金融卡6張、筆記型電腦5台及文件1批贓證物。
全案詢後依涉業務侵占、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詐欺、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台新銀表示,在客戶反應帳務異常匯入後,立即徹查並發現理專涉嫌挪用客戶帳戶資金,隨即發出「重大偶發事件」通報金管會,並報檢警偵辦。
台新銀也強調會保障客戶權益,對涉案人員會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金管會表示,上週已收到台新銀通報,根據規定,通報後7天內要提查核報告,屆時會視查核報告內容所提缺失,依銀行法處理。
銀行理財專員監守自盜,擅自挪用客戶資金案又一樁。台新銀新北市中和分行一名理專挪用客戶存款為己用,金額為3億元,為史上最高,受害者達3人,這也是今年第3起理專監守自盜事件。
彰銀一名理專在今年1月因盜用款項,挨罰1200萬元;玉山銀理專則在今年7月盜用,金管會尚未公布裁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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