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條款

非常感謝您購買Smart自學網網站課程(包含但不限於課程好學線上課程、數位訂閱網站上之付費課程,以下簡稱「本產品」),本產品為商周集團(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您於指定之網站系統,使用Smart自學網線上教學課程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Smart自學網係由『商周集團』所屬之商周Smart課程好學所建置之網路課程資訊平台,並就其等個別建置、營運部分提供服務予使用者(以下稱「會員」或「您」),只需一次加入會員及同意Smart自學網使用者條款(以下稱本使用者條款),即可使用本服務。本使用者條款構成您(如會員資料所載)與商周集團間的契約,請您詳細閱讀本使用者條款,當您完成會員登入程序、提供相關基本資料,並點選同意本使用者服務條款、完成購買結帳流程後,即表示您完全同意本使用者服務條款所有約定。

一、 本服務之權利義務
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均放置於「Smart自學網使用者條款」,依本使用者條款條款訂定之,請您詳讀本使用者條款後再訂購本服務。

二、 產品介紹及服務內容
(一) 本產品是商周Smart課程好學成立之線上學習產品,學習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影音、音頻、文章等形式,旨在提供「數位線上學習與知識傳播平台」,與各產業菁英講師攜手,幫助讀者零距離、零時差,全方位學習成長。
(二) 本服務內容為線上課程提供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ecourse/index.aspx(以下稱「本網站」),本網站為商周集團所屬之商周Smart課程好學提供,讀者服務資訊如下。
・讀者服務信箱: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Member/customerservices.aspx
・讀者服務專線:(02)2510-8888
・傳真電話:(02)2503-6989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號6樓

三、 設備規格
您使用本服務前,您使用本服務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一) 桌機設備需求:
1.Windows系統 : 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8.1 或 Windows 10 以上版本。Intel Pentium 4 以上版本處理器 (可支援 SSE2)。

2.MAC : OS X Yosemite 10.10 以上版本
Linux:64 位元 Ubuntu 14.04 以上版本、Debian 8 以上版本、openSUSE 13.3 以上版本或 Fedora Linux 24 以上版本。Intel Pentium 4 以上版本處理器 (可支援 SSE2)
注意:伺服器必須為 Windows Server 2008 R2、Windows Server 2012、Windows Server 2012 R2 或 Windows Server 2016。
(二) 行動裝置需求:
iOS 5.0 以上版本行動裝置
Android 6.0 以上版本行動裝置
(三) 瀏覽器需求:
為提供您更穩定的瀏覽品質與網站體驗,若您使用IE8 (含)以下版本瀏覽器,建議您升級您的IE瀏覽器,或使用其他瀏覽器軟體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以電腦瀏覽建議 1024 x 768 以上之螢幕解析度。
(四) 您透過連結本產品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Smart自學網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四、 契約成立生效
(一) 當您經由Smart自學網網站購買本產品時,請您閱讀「Smart自學網使用者條款」,並於結帳同時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本使用者條款之訊息,如您勾選表示「同意」,將進入結帳系統頁面,請您確認要購買的產品課程及填寫必要資訊後完成線上刷卡付款流程,本使用者條款即成立。
(二) 除前項情形外,如您係以專案方式購買本產品,雙方得以契約書約定本產品之權利義務並於簽名或蓋章後,本使用者條款即成立。

五、 未成年人購買條件
由於本產品目前僅提供線上信用卡一次性付款刷卡付款,如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例如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或您尚未持有信用卡,您必須請法定代理人或持卡人本人完成購買。違反本條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使用者條款不生效力,本網站有權停止提供服務並退費。

六、 課程權益
本產品的所有課程影片、文章,在您購課完成後,可於課程影片上架後無限期、不限次數重複觀看,直到本網站系統下架為止。

七、 擔保授權
(一) 本網站擔保本產品授課內容均為合法授權產品,倘本網站有違反本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本網站應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
(二) 未經本網站前之書面同意,您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八、 授權使用費及付費方式
(一) 本產品採單次或定期制,並以單套制或套裝優惠制(二門以上課程、雜誌或講座組合)販售,方便您依照需求選購適合的產品,費用依各課程內容、長度、類別或優惠活動而定。本產品採一次性信用卡刷卡全部繳納機制,不接受分期付款或消費性借貸。如您刷卡不成功,本產品訂單亦無法成立,本網站將無法提供您本產品的服務。
(二) 本產品如包含「贈品」,因故終止或解除本使用者條款時,本網站不會要求您返還贈品,亦不得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之價額。企業經營者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三) 本網站如提供您「套裝優惠制」方案,包括有期數之雜誌或演講論壇(包含線上或線下)等,如因故終止或解除本服務條款時,本網站將依照您訂購課程的比例依照退費機制,以比例或階梯式退費,如為尚未進行的演講論壇,則本網站將取消您的參加資格。詳細退費比例請參考第十五點【終止契約與退費】說明。優惠選購之價值及選購方式,本網站將於課程網頁標示公開說明。

九、 授權使用原則
(一) 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本網站並得通知您終止本使用者條款,您不得拒絕:
1. 您蓄意散布干擾本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2. 您在本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3. 未經本網站同意盜錄、擷取或以其他科技方式將本服務、本產品以不法方式重製並提供給第三方使用者。
(二)您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使用者條款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通知您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得通知您終止本使用者條款並凍結您的權限,您不得拒絕。
(三) 本網站依本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使用者條款者,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本網站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返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如您造成本網站財產上或名譽上損害或影響其他使用者的權益,本網站將保留民刑事追訴權並得向您請求一切損害賠償。

十、 您的義務
(一) 對於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有依約給付之義務。
(一) 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二)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使用者條款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三) 您依本使用者條款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本網站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您自行負責。

十一、 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一) 如有第三人利用您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網站系統之行為,本網站將推定為您登入之行為。
(二) 本網站如發現您的帳號登入有異常時,我們將立即通知您並請您確認帳號使用情形,如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本網站將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三)如您發現您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網站並進行帳號密碼變更等維護您個人權益。
(四) 前二項情形,除本網站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您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本網站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您觀課時間作為補償。

十二、 服務品質
(一) 本網站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二) 本網站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應以延長您觀課時間作為補償。
(三) 本網站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您通知或本網站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四) 於本使用者條款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本網站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本網站逕行終止本使用者條款,本網站不得拒絕,本網站並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十之違約金。
(五)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您得準用第二項之約定,請求本網站於七個工作日內補償之。

十三、 暫停服務之處理
(一) 本網站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二) 本網站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網站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十四、 契約之變更
(一) 本網站修改本使用者條款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
(二)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本網站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三) 您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本網站主張終止契約。本網站應按照您的課程開啟情形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十之違約金。

十五、 終止契約與退費f
您得隨時通知本網站終止契約,本網站不得拒絕。契約終止後,退費標準如下:
(一) 課程狀態為預購中/尚未開課之課程,可依購買金額全數退還。
(二) 課程上架7日前退訂,酌收課程費用5%為行政手續費後將剩餘費用退費;課程上架前1日~7日退訂,酌收課程費用10%為行政手續費後將剩餘費用退費。
(三) 如課程上架後購買,因購買完成當下即可開始觀看課程,故不予以退費。
(四) 如您因故停止訂購/取消訂閱本產品,您可以選擇將款項退還原刷卡消費之信用卡。若選擇銀行匯款/郵局匯票退款,需再扣除手續費後(依銀行/郵局規定)退還款項。

十六、 申訴權利
(一) 您對於本網站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服務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本網站之營業處所提出申訴,本網站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二) 請利用以下方式與本網站客服部聯絡:
・讀者服務信箱: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Member/customerservices.aspx
・讀者服務專線:(02)2510-8888
・傳真電話:(02)2503-698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號6樓

十七、 契約之附件
(一) 有關本使用條款之廣告以及本網站各課程的說明均為本使用條款之一部分。
(二) 前項之內容,如有與本使用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您之適用。
(三) 本服務條款成立時,本網站應將本使用條款,提供您下載、列印儲存或依您請求以書面寄送。

十八、 管轄法院
因本使用條款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台灣台北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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