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案交付「信託」 避免建商中途落跑
有些「一案建商」會在推出一個案子後,就消失無蹤,或者改個名字重新出發。碰到這樣的「一案建商」,消費者可能永遠也等不到預售屋完工交屋,繳的訂金當然也就付諸流水了,特別在景氣不明時,更容易發生這樣的事。
為了保障付出的訂金是專款用在興建房屋上,也為了避免黑心建商捲款潛逃,消費者最好選擇有做「信託」的建商。目前的信託包含3層次,第1層為「土地信託」,第2層為「起造人信託」,第3層則為「信託管理」。
如果買的預售屋是由一些小建商合建,並且土地持有人太多,那麼最好要有第3層「信託管理」的保障,至少也要有第2層「起造人信託」,因為就算建商落跑,擺在銀行信託專戶的錢,才能返還給消費者。想要知道建商是否有做好信託管理,可以查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裡面會有相關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