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一直在注意一位叫豪斯頓(Drew Houston)的年輕軟體設計師,他用逆向工程的方法研究蘋果的檔案系統,所以他的新創公司商標才能做成視覺上無比簡單、漂亮地朝外翻的盒子,連蘋果的技術特種部隊SWAT小組也做不到。
2009年12月,賈伯斯請豪斯頓和合夥人菲爾多西(ArashFerdowsi)到蘋果總部。「你知道,那可是賈伯斯耶,」豪斯頓回憶:「我根本無從準備。」豪斯頓正準備拿出電腦展示時,身穿招牌牛仔褲搭黑色高領的賈伯斯冷靜地揮揮手:「不用示範了,我知道你是做什麼的。」
豪斯頓做的東西叫做Dropbox,一家數位儲存服務公司,使用者數已經飆升到近3億人,每一秒都有新使用者加入(註:2016年的資料顯示使用者數已破5億)。賈伯斯看見Dropbox服務成為蘋果有力資產的潛力,但豪斯頓卻沒有接受賈伯斯的提議:他決心要建立一家大公司,而且不準備賣給別人,不管出價的人是誰(豪斯頓把賈伯斯視為英雄),或是提出高達9位數的價碼。
父親是哈佛畢業的電子工程師,母親是高中圖書館員。在波士頓郊區長大的豪斯頓從5歲就開始玩IBM個人電腦PC Junior。他的母親很有先見之明地看出兒子將來會成為程式設計癡,所以讓他學法文、多和同學出去玩,也不讓他跳級升學。在新罕布夏州過暑假時,母親會沒收豪斯頓的電腦,即使他抱怨在樹林裡實在很無聊。「我覺得她默默地想讓我體驗正常的生活,現在的我體會到母親的用心了。」
14歲時,豪斯頓報名參加線上遊戲測試,開始排解安全漏洞。他很快就被雇用成為網路程式設計師,報酬是公司的股票。那年在學校集會上,一名演講人問在場學生:「知道自己長大後要做什麼的請舉手。」豪斯頓是250名學生中,唯一舉手的人。「我想經營一家電腦公司。」他在高中和大學期間一直在新創公司工作,Dropbox已經是他的第6家公司。
從兄弟會的企管碩士學程畢業的3個月後,搭著巴士前往紐約的豪斯頓想到了Dropbox的靈感。他原本計畫利用那趟從波士頓到紐約的4小時車程在巴士上工作,沒想到他忘記帶USB隨身碟,讓他空有筆記型電腦,卻沒程式可寫。苦惱的豪斯頓立即著手研究能透過網路同步檔案的技術。4個月後,他飛往舊金山,向Y Combinator創投創辦人格雷厄姆報告這個構想。
Dropbox獲得Y Combinator的1.5萬美元資金,足夠租一棟公寓和買一部麥金塔電腦。為了很快地讓Dropbox能在每一種電腦上運作,豪斯頓每天花20小時嘗試以逆向工程研究它們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