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3)由前幾次市場事件可以觀察到,當私部門無法透過市場機制來解決金融危機時,由政府出面主導的解決措施,如政策性的溢注市場資金、成立特別資產管理公司取得並保護資產價格,或發起銀行資本再造方案等是最後的解藥。另外,當政府處理的態度越明確,或是應變速度越快時,越能縮小市場震盪的陣痛期,同時對於社會成本的負擔也會愈小。
以日本而言,在耗時10年的金融危機中,政府態度搖擺不定,擔心傳統金融市場秩序遭破壞,遲遲無法建立有效政策,使最後整體花費成本占總體經濟GDP 13%,居歷次金融危機之冠。
幾次危機的共同點,都是便宜的資金成本加上金融法規的開放,導致投資風氣大盛,刺激股市和房地產價格飆漲;這次金融危機更可說是在過度的財務包裝和槓桿運作下,承作高複雜度和低透明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造成評價困難,可說是此次金融危機較之前複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