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根據台電今天公布的新電價表,以夏月期間來看,住宅用電千度以上每度收費達新台幣7.69元,也是租屋族天花板價;小商店新增3,001度以上級距,每度為6.75元。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17日決議,4月1日起平均電價調漲11%,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住宅用電700度以下不調整,約93%住宅不受影響。
台電今天正式公告用電各級距收費價格,住宅用電(非時間電價)共分為6級距,非夏月期間701至1,000度間每度調高為4.74元,1,001度以上每度6.03元;至於費率較高的夏月期間,701至1,000度間每度5.83元,1,001度以上每度7.69元。
外界關注租屋族電費,根據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不論夏月、非夏月,電費收取都不能超過台電所定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以阻絕房東從中賺取不當價差;也就是說,夏月、非夏月電價不能超過7.69、6.03元。
小商店部分,僅1,500度以上會調漲,約84%用戶不受影響。此次新增3,001度以上級距,調幅為5%,以夏月電價為例,每度為6.75元;1,501至3,000度間則微調3%,每度為6.62元,皆突破6元大關;非夏月則是每度5.2至5.3元之間。
產業用電部分,高壓以上用戶調幅最高、達17%,低壓用戶調漲10%。
今年起高壓以上夏月電價前後延長共1個月(5月16日至10月15日),根據最新電價表,費率最高為夏月尖峰時間的三段式時間電價,流動電費達每度7.03元;低壓用戶夏月則維持在6月1日至9月30日,尖峰時間流動電費為每度5.93元。不過,用戶仍可善用尖離峰價差節省電費。
為照顧景氣受創產業,去年下半年用電衰退產業調幅減半,根據台電統計,共19行業、1.9萬戶符合資格,包含非酒精飲料製造業、紡紗業、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等。
小檔案_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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