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林先生長年在外經商,兩個兒子全由太太獨力養育長大,目前兒子們都已成年。由於多年前林先生經商失敗,為避免衝擊家中財務,便先將幾筆房屋與土地過戶到兩個兒子名下。後來林先生年事漸高、健康轉差,想要回歸家庭得到兒子的奉養,不過分居多年的太太並不同意,甚至提出離婚。
因無法與太太及兒子們取得共識,故林先生便對兩個兒子提出「返還土地(返還所有權登記)」的民事訴訟,且為避免兒子在官司期間出售土地,林先生也向法院聲請「禁止兒子處分土地」的假處分。與此同時,林先生亦對太太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夫妻間的剩餘財產分配。
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夫妻從不分你我到不和離婚,甚至為了分配財產而對簿公堂時,不僅對夫妻雙方,也對親子之間乃至家族關係都造成嚴重傷害。此時若能善用信託制度,便較有機會讓案中每一位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及問題獲得一定程度的調解,讓大家能夠好聚好散。
承作信託經驗豐富的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俊達,在幾年前接手此案例時,就透過民事信託及協議的方式,防止家庭衝突再擴大,也一次解決親子間的產權爭議、扶養義務履行,以及夫妻離婚訴訟等。他的規畫重點如下:
重點1》將其中一筆無建物的土地進行出售
吳俊達解釋,之所以規畫將其中一筆土地(其上無房屋)進行出售,是因為這一筆土地面積較大,會使得交易金額較高,且由於其上沒有蓋房子,出售也會相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