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賠錢,切記採列舉扣除
善用「重購自用住宅」,少稅一點
換屋族在出售房屋時若有所得,必須要特別注意,如果符合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的相關規定,即可將財產交易所得所增加的稅額抵銷。舉例來說,甲於96年買入自用住宅,房屋價格為90萬元,後來,甲又於97年度賣出1幢自用住宅,房屋價格為80萬元,則甲在申報97年度所得稅時,則可提出96年購入及97年度出售的相關證明,今年度出售這筆房屋所產生的所得稅,就無需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