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式5》利用所得稅率優勢
移轉房子到自己名下
凱莉今年更把老公名下的房子「搬到」自己名下,這間房子市價超過2,000萬元,扣除房貸後,還有超過1,000萬元的價值。
凱莉婚前曾在台北市買入一間小套房,當時總價約380萬元,持有3年後賣出,扣除相關成本,獲利約200萬元。婚後,凱莉夫妻也在台北市松山區買了一間兩房、總價1,200萬元的中古屋,理所當然是買在凱莉名下。後來因為老公換工作,就近在公司附近買下第二間房子,為了避免貸款成數不足,第二間則是買在老公名下。
去年底,凱莉眼見捷運松山線將要通車、房價也漲了一大段,便把松山區的房子賣掉,實現獲利約500萬元,再度印證了買在凱莉名下的房子都是大賺的說法。
今年,凱莉不斷地跟老公溝通,她名下沒有房子,感覺很沒有安全感,不如老公的房子轉到她名下,搞不好房子還會繼續增值賺更多。再加上因為老公所得比較高,適用的所得稅率高達40%,萬一未來房子要出脫,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後,等於是獲利要打6折,很不划算。而且從明年起,夫妻的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申報所得稅,凱莉的總所得低很多,適用的所得稅率約是20%,節稅效益比較高。就這樣,凱莉成功地說服老公,名下因此又多了超過2,000萬元的不動產,但是房屋貸款依然是老公在背。
能夠不斷地從老公的口袋中搬錢,凱莉其實很會「哄」老公,例如她會跟老公說,老公賺錢很辛苦,因此為了他的健康,她特別去買了有機食品、進口食材,要給老公與女兒吃最健康、營養的食物。或是當老公下班進家門時,為他泡上一壺好茶,或是幫老公跑腿,到銀行辦事,發揮她貼心的一面,讓老公對她心悅誠服。
因為老公是家裡主要的經濟支柱,凱莉這幾年也不斷地幫老公投保重大疾病險、定期壽險與美元保單,把老公的壽險保障額度提高了上千萬元,自己跟女兒則是保單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