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假設你們只有一間房子,並且登記在老婆名下,離婚時你就可以主張依照房屋的市值納入老婆的資產內,計算出兩人的財務差額,要求分配一半差額,比較不吃虧。
除非你的賺錢能力很高,老婆又是一個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來源,即使離婚,老婆名下只有房子具資產價值的話,你的總資產也超過這間房子的市值,你才會比較吃虧。
舉例來說:小明與小萍結婚,婚前小明父母出資300萬幫他們買房,登記在小萍名下,婚後小明負責上班、繳房貸,小萍在家相夫教子。
10年後,兩人打算離婚,房屋增值到2,000萬元,而小明的總資產約700萬元,此時,小明可以向小萍要求分配多少錢呢?
(2,000萬—700萬)=1,300萬1,300萬÷2=650萬元
不過,如果小明很會賺錢,離婚前的資產已累積到2,200萬元,那麼反而還要再給小萍100萬元。
(2,200萬—2,000萬)=200萬200萬÷2=100萬元
4步驟計算剩餘財產差額
當夫妻離婚、一方死亡或夫妻約定改用其他財產制時,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計算方式如下:
Step1夫或妻剩餘財產=現有財產-婚前財產-婚後負債-無償取得財產(繼承、贈與或慰撫金)
Step2兩人剩餘財產的差額=夫剩餘財產-妻剩餘財產
Step3差額分配金額=差額÷2
Step4剩餘財產少的人,就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給付差額分配金額
(文◎郭莉芳)
Q3結婚5年後,老公決定要自行創業,還要把家裡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但我覺得很沒保障,可以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