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房屋轉貸,或是重新立約,就可以免去連帶保證人之責。但若還不能完成這個程序,建議先做以下兩件事,以降低未來風險:
1.到法院或經公證人認證,註記「單筆」債務金額,把除了房貸之外的其他債務,或未來發生的增貸金額都排除在外,以確保自己不會因此而連帶保證到借款人(老公)的其他債務。
2.把名下所有財產、存款,信託給金融機構管理,避免萬一老公倒帳、跑路或還不出房貸時,面臨貸款銀行(債權人)追償的下場。
Q8我老公原本在泰國開立工廠,但被下游廠商倒帳,欠了將近新台幣2億元的債務,怒急攻心之下就一病不起了,留下我跟念國中的兒子。孤兒寡母的我們該怎麼辦?2億要還到何年何月?
A不必擔心!夫債不必妻還(子還),法律上可直接以「限定繼承」方式處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2009年《民法》已修法,法定繼承直接是採取「限定繼承」方式,老公名下的資產拿去清償債務後,若不足額,債權人也無法主張要跟法定繼承人討債,因此,可以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但要提醒的是,若是像這類老公創業,經常有大筆資金往來的家庭,最好可以把不動產等市值較高的資產放到配偶名下,就可以避開萬一未來有債務發生,名下資產要拿出來還債,影響相關權益,更讓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Q9我跟女友家人因為結婚瑣事吵得不可開交,沒想到女友一氣之下就說不結了,成了落跑新娘。但是,婚紗拍了、喜餅送出去了、喜宴也付了訂金,我還因此買了一輛車送給她。既然是她悔婚,我能不能向她索賠呢?
A可以!但可能無法全額拿回。
在實務上,曾有見過男方或是女方悔婚,另一半向對方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除了請求賠償婚紗攝影、喜餅或喜宴等財產上損失之外,還要求一筆精神慰撫金賠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