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間發生的傷害,如果以勞保身分就醫或住院,還能享有「職災醫療給付」,只要就醫時聲明是職災勞工,就能:1.免繳納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詳見名詞解釋);2.住院30天內膳食費用減半優惠(詳見表1)。
要點3》職災就醫可申請醫療給付和傷害給付
在發生職災時,如果有就醫則可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和「職災傷病給付」。所謂的職災醫療給付,顧名思義就是指醫療費的補助,只要在勞保投保期間,因工作受傷,就能以勞保身分就醫,之後就算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要門診或住院也可享有給付,請領方式可分為以下2種(詳見圖2)。
另外,職災傷病給付則是沒辦法工作4天以上就能申請,算是一種薪資補償。當緊急就醫的時候,可以之後再請家人代為向投保單位領取職災醫療書單,10天內向醫院補齊文件,就可以領回代墊的醫療費用。非緊急情況下,則可以先回公司領取醫療書單後再前往醫院,如此在接受治療時就不用另外付費。另外,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則需另外填寫「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並檢附駕駛人駕駛執照正背面影本。上述提到的文件在勞保局的網站都能下載。
申請完成後,若為門診治療,同一職業傷病,一份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最多可以使用6次;若需要住院醫療,可享有免繳納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且30日內膳食費用減半的優惠。
但要注意的是,職災勞工自付的醫療費用如果屬於健保不給付項目,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成藥費、特殊材料費、病房差額等,勞保局也不予給付。
要點4》職災請領天數,需扣掉3天
另外,如果因為工作傷害而住院、門診或在家療養達4天以上,也可以申請勞保局的「職災傷病給付」。所謂的職災傷病給付是一種薪資補償,在因職災而休假的天數達到第4天後才開始起算(因此計算請領天數時,要扣掉3天),這是為了能夠將有限資源給付給更需要這筆錢的人。
要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有3大條件:1.不能工作、2.未取得原有薪資、3.治療中。只要符合條件且在家或住院療養4天以上,即可申請。
名詞解釋_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到診所或醫院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需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這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像是到診所看病,所繳的200元裡面,就包含了150元的掛號費,以及50元的部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