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斯有財」,但有財必有稅!許多不動產投資高手,買賣十分精準,卻常常因為對稅法不夠了解,而白繳冤枉稅,便宜了國庫。持有不動產,或出售房屋時,如何少繳稅?在這個賺錢很難的時代,花點時間學會省稅的技巧,絕對是一項報酬率最高的投資。
包租公包租婆>>
列舉扣除無上限,省稅較有利
簡小姐96年以市價1,200萬元購入一幢房屋,並且向銀行貸款9成,前兩年只繳利息,目前利率為2.8%,因此97年度利息總共是6萬8,800元。她將這幢房子出租,每月租金3萬元,一年租金收入36萬元,押金2個月。
首先,房屋租賃所得計算,是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果有收押金或任何類似押金的款項,都應該把這筆款項按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所謂的必要損耗及費用算法有以下兩種,扣除後選擇租金所得較低者申報:
1.採必要費用率:未逐項舉證房屋出租的必要成本費用時,可採必要費用率(即全年租金收入的43%)扣除。
2.採列舉扣除:扣除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財產保險費,以及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出租而支付的利息等必要成本。
方案1:採必要費用率
(3萬×12個月)×(1-43%)
=20萬5,200元
方案2:採列舉扣除
(3萬×12個月)-利息26萬8,800元
=9萬1,200元
很明顯採方案2較有利,應稅的租金收入為9萬1,200元。
除了利息支出,若再扣除地價稅、房屋稅、折舊等費用,列舉扣除絕對比採用必要費用率的方式更要省稅多多,包租公包租婆們千萬別怕麻煩,寧可多花一點功夫來收集單據,絕對值得。
二房東>>
記得把租金支出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