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經濟都控制在長輩手裡,一家之主的大權於是旁落給上一代。我弟弟四個月大時發燒需要看醫生,祖父母認為這沒什麼,給嬰孩喝喝符水就好,沒想到拖了好幾天導致肺炎,當時醫療不發達,肺炎是非常嚴重的疾病,要跟死神拔河。為了看醫生,母親抱著弟弟走了八公里的路,其中一段要過頂六的鐵橋,那座鐵橋的橋面每階板塊的縫隙很寬,對身高只有一百四十八公分的母親而言,每跨出一步都極為艱難,橋下是滾滾的湍急溪水,但是孩子的哭聲在耳邊揮之不去,她只好咬著牙一步步地跳過了。
然而,弟弟吃完藥抱回來情況仍不樂觀,父母把他抱出去想要去看醫生,但是不久後就返家,手上卻是空的,後來才知道他們沒有把弟弟抱進屋裡,而是抱到雞寮去放著。
那個晚上,襁褓中的弟弟過世了。傳統習俗規定小孩身亡是違逆天理不能進家門,所以返家前只好把他冰冷的身軀暫放在雞寮。最讓父母痛徹心扉的是,到了這一刻,祖父母居然還不願意花錢包個紅包,請別人代為埋葬,而是兩個老人家拿著鋤頭在家附近挖個坑洞,草草埋了我弟弟。
這件不幸成為母親心中永遠的憾恨,弟弟原本可能有機會醫治,卻因為家庭貧窮與長輩吝嗇無法善終。母親的痛也是我的痛,是我努力賺錢,想要回饋父母的動力來源。
這件傷痛結束後,父親終於和祖父母決裂要分家,祖父只掏出三百元給父親,相較於父親過去八年來一肩扛起家計,卻只換來十天的工資養妻小,真是無語問蒼天。在一個不幸福的家庭中,親情的天秤往往秤出寒涼的結果,過去艱苦的付出竟是毫無重量。父親一聲不吭的拿著這三百元放進口袋裡,帶著我母親、妹妹還有我共四個人,離開了祖父母的家,不再回頭了。
分家這件事,在我父母之間已經爭論過很多次,最後是因為弟弟的過世而畫下句點。現在想起來,如果當年沒有分家,恐怕也無法造就我們家四口到台北合力打拚、買房、買車的新生活。命運安排了他的犧牲,讓我們家得以重生。(本文摘自Part 1千金難買少年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