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之後,我體會到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其原因與用意,命運讓我的眼睛看不見,一定是有啟示性的目的;否則若只要我繼續過相同的生活,做相同的工作,上天何苦要這麼安排。
我最熟悉的是資訊業,研究所畢業後,決定從事無障礙軟體開發的整合或設計工作,結果透過平台媒合的工作大多以勞力為主,其他職缺對於障礙者的接受度普遍不高。轉念一想,美國在這方面的需求較高,工作機會應該較多,於是開始向美國公司投遞履歷,結果安排面試的回信竟如雪片般飛來,其中包括幸福企業Google,我十分驚訝,畢竟那是許多資訊人夢寐以求的公司。
我前前後後與Google的人資主管面談長達6個月之久,因美國與台灣兩地的時差,幾乎都是在半夜腦筋不太清醒的狀態下回答問題。
有一回,面試主管提問:「Russ,你是視障使用者,我們現在要設計一台自動販賣機,視障者如何注意到這台販賣機,如何購買商品、付費?」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很簡單,只要讓販賣機發出聲音就可以了。」
面試主管說:「不,不能發出聲音。」
我完全沒料到他會直接否決這個設定,愣了一下,繼續說:「在地面上裝設凸起的標示,像導盲磚一樣,我就能順著指引走到販賣機前面。」
他頓了一下,又問:「那你如何選擇想要的商品?」
「螢幕採觸控式,然後聽聲音報讀。」
「不,不能有聲音。」
「用點字。」
「不行。」
「用聞的,不同的商品欄位散發出不同的味道。」
「好,要如何付款?」
「透過藍芽或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又稱電子標籤),用手機付款。」這次我記取教訓,不再說用語音報讀了。
最後他要求我根據剛剛的回答提出一個演算法,我歸納後回答了演算法的步驟。隨後面試主管只簡單地說會再和我連絡,我忍不住當場反問:「我的方法你都說不行,請你說說怎樣才行。」
「我會採取溫度差異,讓經過的視障者可以察覺販賣機所在的位置。」
我坦白告訴他:「依我成為視障者2年多的經驗,感知溫度差異對我來說不是那麼重要。」
他似乎不是要得到一個標準答案,只是考驗我是否能在短時間內腦力激盪,想出答案,就算天馬行空的回答也沒關係,只要有理論依據。
面試結束後,我對如何設計符合障礙者需求的產品有了更多省思,我發現自己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當面試者要求為視障者設計販賣機功能時,我的答案都是以自己本身就是視障者為範本,但視障者有長幼、高矮之別,我沒有進一步考慮到老年人可能行動不便,或沒有智慧型手機可以付款;設計一個友善關懷產品時,除了考慮到如何使用之外,還要想到會給誰用,以及好不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