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是基本禮儀,尤其開車上路更需眼觀四面、耳聽八方,避免造成別人與自己的困擾,但可怕的三寶不只在路上橫著走,就算車停著不動也可能會「中鏢」,不少車主明明將愛車停在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卻還是被撞被刮傷,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依照車禍SOP處理,盡量保留證據
若自己的車輛是停放在合法停車位上,基本上肇事責任大多在於對方,此時與一般車禍故事一樣別慌張,也先別急著找人吵架,照著一般道路車禍處理:
1.保留現場切勿移動,可拍照存證或劃線標記,並記下對方資料。
2.一定要報警。
3.通知保險公司。
不過,一般停車場並非道路,警方可協助進行採證、記錄,並開立事故登記聯單或登載於警方工作記錄簿,但不一定會進行事故初步分析研判,這是因為停車場屬於私人土地,無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相關程序處理,因此當事人需要盡量蒐集以下資料:
1.行車記錄器。
2.監視器畫面。
3.警方事故登記聯單及相關記錄資料。
4.現場照片或其它物證人證。
只要肇責不在己,車體險可逕自申請理賠
有了上述資料可釐清肇事責任,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或異議的話,也可向以下單位依序尋求調解:
1.停車場的管理委員會。
2.調解委員會。
3.法院。
另外,如果有人因此傷亡,將會牽涉到刑事責任,可通報偵察機關協助處理。釐清肇事責任很重要,與保險理賠的申請息息相關。就停車被撞這樣的事件,屬於車碰車事故,無論甲乙丙丁式都適用,只要有投保車體險,且確定自身無肇事責任,就可先出險,而當事人須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保險公司賠償後會再向對方進行代位求償,不必苦等對方處理,也不會有肇事紀錄而影響下一年的保費。
車體險類型與保障範圍
開車上路要小心,停車時也要小心
除了注意不要違停之外,最好加裝行車記錄器,或找有監視器的停車場,畢竟意外什麼時候發生也無法預料,有備無患比較安全。此類狀況通常被撞的一方會以車體險出險,若對方有投保第3人責任險,雙方保險公司將會依各自調查的結果進行協商,以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因此佐證資料十分重要,提供愈多愈清楚愈齊全愈好,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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