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保工作者加碼紓困新台幣1萬元今天(5月6日)開始受理申請,但民眾抱怨申請不便。衛福部今天說,只需攜帶身分證與簽切結書,其他證明文件可由政府查;但備妥文件可加速審核,更快領到錢。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衝擊,行政院4日宣布加碼紓困,針對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販、個人接案的無保工作者,將放寬急難救助標準並排富,凡是收入介於基本生活費1.5倍到2倍者,將發放新台幣1萬元補助,今天開放申請。
行政院下午召開「紓困振興方案—身心障礙者勞工協助措施」記者會,政務委員龔明鑫、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衛福部次長蘇麗瓊等人出席。
蘇麗瓊表示,這次推出時間比較匆促,作業細節溝通不夠充分,造成民眾跟第一線承辦人員困擾,她感到很大的歉意。申請時間到6月底,沒有數量限制,只看有沒有符合資格,只要符合都會提供急難救助金,不用趕著申辦。
在申請程序跟應備文件方面,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楊錦青說明,申請資格必須是原本有工作,因為疫情生計受到影響,生活受困;沒有勞保、農保、公保、軍保等保險;以及家戶收入介於基本生活費1.5倍到2倍之間。
楊錦青說,申請補助時,首先需要攜帶身分證,以及工作受到疫情的影響的證明,若是無法提出證明,可以簽切結書,陳述工作受到疫情影響的狀況。
楊錦青表示,其他證明文件,包括1到4月的全戶人口存摺影本、沒有其他社會保險、沒有領取其他政府紓困補助證明,如果沒有帶,可以免附,由政府幫忙查,只是會需要1到2天的工作天。
龔明鑫表示,也就是說,民眾只要攜帶身分證到各地公所填寫申請書與簽切結書,其他證明文件可由政府幫忙查,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龔明鑫說,若民眾申請時帶齊文件,也許3天就可核准,若文件不齊全,要政府查,可能要多2、3天。
對於有民眾反映,已經沒有往來的家人卻要列入家戶所得計算。蘇麗瓊表示,不往來的家人就不是共同生活,不用列進去,衛福部尊重民眾填寫的家戶人數,民眾若申請時已備齊存摺,衛福部就不會查對財稅資料,相信民眾誠實申報;除非有人檢舉,否則衛福部不會積極查核民眾的切結內容。
小檔案_中央社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