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律師,我跟男友已經交往多年,是遠距離戀愛。因為年紀也不小了,我們可能會決定結婚。可是,他長期住在高雄,工作穩定,擔任主管,還在高雄有間舊公寓,就是在他爸媽家對面。目前,我在台北工作,年薪是他的2倍,我們不同意假日夫妻這件事,但是對於誰要放棄工作,一直沒有共識。他爸媽要我們搬出去住,而且還會幫忙我們照顧孩子,可是我心中還是有疑慮,因為我不想放棄我現在的工作,到了高雄,大概也沒辦法像現在的工作內容與薪資這麼好。我應該怎麼做呢?
A:這位妹紙,如果你的來信是閱讀測驗,你覺得我看到了什麼關鍵字?
「你的工作條件與薪資比較好、他的爸媽會幫忙照顧小孩、他在高雄有房子可以2個人一起住,不必跟公婆同住、他應該不會上來台北工作、你們不要當假日夫妻。」
這是你的來信重點,希望我沒搞錯。倘若前提是不容置疑的,也就是你們一定不要當假日夫妻,那麼,結論就出現了。因為在所有的關鍵字裡,只有一個是你不想到高雄工作的理由,也就是你在高雄找不到像台北一樣「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其他的條件,「看起來」似乎都是你應該到高雄定居的理由,不是嗎?
我想提供你一些指標參考,在不願意做假日夫妻的前提下,究竟要不要搬去高雄。
1.你的薪水現在如何使用?婚後想要怎麼規畫?
雖然說,你現在的薪水比較高,但並不代表你省得比較多,尤其是在台北生活,連7元都得要省下來呢!所以不要覺得你的薪水比男生高出近2倍很了不起,你先看看南部的物價再來決定也不遲。而且,婚後你的薪水要交出去提供家用嗎?還是你堅持要自己留著,或者是要按照薪水比例分攤?如果按照比例分攤,你賺得比老公多,有意義嗎?家用你本來也就得多出一些,不是嗎?
2.他的婚後薪水以後如何規畫?
他現在的用錢習慣如何?是不是月光族?要不要提供孝親費?婚後他願意開誠布公地跟你討論家用的分攤,或是你會好好愛他、傻傻愛他,不去計較公平不公平?
3.婚後要住的舊房子,貸款繳清沒?以後誰負責?
這間房子是婚前購買的,離婚的時候你不能分。但是,如果還有貸款未繳,你可以在離婚時主張婚姻當中他所繳交的貸款一半。所以,往後他的收入是不是要拿部分來繳貸款,或者是你們只能省去房租而已,但因為是舊公寓,所以要付出很多裝潢費?這筆錢又是誰要付?
4.夫妻都得上班,孩子要找保母還是要請他父母幫忙帶?
找保母,就是付錢而已,但是你們不用積欠人情。如果找父母,別以為住在對門很好,往後可能沒事公婆就會來借點鹽、借點糖,離婚時,孩子可能會比較喜歡阿公阿嬤,而不是你。
5.如果請他父母幫忙,你要不要給薪水?
不要以為父母恩情無價,無價的意思是不用付。錯!無價就是,給錢都不足以報答父母恩情。所以,即便讓公婆帶小孩,不要以為就可以省掉保母費,不給錢,往後你的麻煩會更多,因為不要錢的最貴。
6.你的人生規畫是什麼?這份工作除了薪水高,婚後一樣可以勝任,你覺得有前景嗎?
你覺得這份工作的優點是「錢多事少離家近」而已嗎?如果這份工作不能為你帶來成就感、不能為你帶來前景,你卻因為薪水高、輕鬆簡單,就希望留在台北,這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老闆不是傻子,他不會無止境地讓你過爽日子。
7.以後他爸媽會不會有老公家的備份鑰匙,隨時進門幫你們看家?
他的舊公寓就在老家對門,意味著什麼?即便他爸媽很開明,會不會沒事就來關心你們何時要生孩子、過得好不好,順便幫你打掃家裡?人是會變的,現在開明,日後也是可能讓你過清明!
8.你的家人呢?你會不會以後回娘家不方便?
搬到高雄去,會不會跟家人疏遠?他媽是他媽,你媽是你媽,不要替別人孝道外包,忘了自己媽媽也需要你的關心。
9.你是擔心高雄的新生活過不習慣,還是擔心台北的生活捨不得放棄?
你之所以猶豫,是不是因為你根本不想要放棄你在台北已經穩定的生活?你知道永和的中和路與中和的永和路,但是不想分辨鳳山跟壽山哪裡真的有山,所以才不願意住高雄?
10.你是真心想結婚,還是因為老大不小所以要結婚?
這是最重要的問題,請你一定要想清楚。因為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親愛的妹紙,想完這10個問題,你應該自己心裡已經有底了。我唯一能給你的具體建議,就是「婚後千萬別放棄自己的工作」,沒有工作、沒有經濟自主,就是等著離婚的時候一無所有;或是做牛做馬、婚姻一場以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被人家說「原來你只是愛我的錢,不是愛我的人」。
人都沒了,不談錢,談愛嗎?欸,等等,你會不會看完就不想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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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簡介_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作者:呂秋遠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21/09/03
作者簡介_呂秋遠
律師工作面對了大部分人生活中所不想直視的難題或難堪,因此一直把寫作當成出口,不僅療癒自己,也鼓舞了大家。這些人從10歲到70歲不等,當中有許多人透過私訊詢問律師,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啟發。在他強悍的外表下有顆柔軟的心,捨不得看人掉眼淚。他總說:「真正的強悍,是隱藏在溫柔之中的。」《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的出版,引起各界注意,榮登暢銷書作家的行列。2016年發表首部長篇小說《星光》後,也令人再度驚豔於律師的創作能量。 2014年《噬罪人》入選文化部《Books From Taiwan》。2017年《星光》入選文化部「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
作品:《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最後的審判》《孩子,我聽你說》《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星光》《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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