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2025年開徵,財政部已與地方政府研商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基準,據了解,方案之一是將各縣市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將最高1%或0.5%剔除、即排除豪宅適用,目前尚待地方政府核算結果是否合理,並回報至財政部進一步討論。
如果最終敲定上述方案,各縣市單一自住房屋中,99%或99.5%可享優惠稅率。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全國限3戶。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除調高「非自住」稅率,也明定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
財政部先前粗估,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受惠房屋數約310萬戶、減稅利益約新台幣23億元。
據了解,財政部17日召集地方政府開會研商囤房稅2.0相關事宜,會中討論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基準應如何訂定等議題。
會中討論財政部提出的豪宅認定計算公式,涉及各縣市合宜居住面積等,另有與會者建議,各縣市可把轄內房屋依現值由高到低排序,以最高1%或0.5%的次一戶現值為基準,若最終敲定此方案,各縣市單一自住房屋中,99%或99.5%可適用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如果A縣市房屋現值由高到低排序,前1%的房屋現值是新台幣300萬元,其次一戶是298萬元,則現值298萬(含)以下的房屋可適用優惠稅率。
不過,目前尚待各縣市精算、未有定案,後續仍須回報至財政部進一步討論。
此外,囤房稅2.0明年5月正式開徵,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因此各地方政府須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考量過程中需與地方議會溝通,今年7月前可能來不及完成修法,17日會中也達成共識,各縣市最遲應在明年2月28日前修正並公布自治條例。
小檔案_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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