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報稅時間
●2024綜所稅怎麼算
●月薪多少不用繳稅?
●報稅管道
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又到了!報稅指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編按:以下簡稱「綜所稅」),今(2024)年5月要報的綜所稅是2023年(民國112年)的年度所得。不過綜所稅究竟怎麼算?報稅又該怎麼報?所得多少以下不用繳稅?本篇帶你完整了解基本報稅須知!
2024報稅時間
報稅時間:5月1日(三)~5月31日(五)
2024綜所稅怎麼算
對一般人來說,報稅最大的困擾在於名目非常多、計算和規定也非常繁瑣複雜,不過其實只要先掌握綜所稅計算上的主要4大項目,分別是「綜所稅淨額」、「免稅額」、「扣除額」和「基本生活費差額」,除綜所稅總額外其他項目都是「減項」,也就是報稅計算時會用來扣除的金額項目。
Step 1》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個人「綜所稅」顧名思義就是單一自然人的年度所得,而所得來源非常多,常見的來源項目如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都會計入。
Step 2》計算「免稅額」(減項)
每位國民都有免稅的所得額度,未滿70歲者每人有9萬2,000元的免稅額;若是扶養滿70歲的直系親屬,個人所得免稅額為13萬8,000元。
表1:免稅額分類
項目 | 適用範圍 | 免稅金額 |
未滿70歲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 9萬2,000元/人 |
年滿70歲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之直系尊親屬 | 13萬8,000元/人 |
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 整理:謝宜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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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3》計算「扣除額」(減項)
扣除額可分為「一般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2類。
第1類:一般扣除額
可再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2種,只能從中選擇一種申報減除,不可兩者併用。標準扣除額無須提交相關文件,內容如下:
表2:標準扣除額分類項目與金額
項目
| 適用範圍 | 金額 |
標準扣除額 | 單身 | 12萬4,000元 |
| 配偶合併申報 | 24萬8,000元 |
資料來源:財政部 整理:謝宜孝 |
列舉扣除額指的是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才能扣除部分所得,共計11類(捐贈項目為一大項,內含4個細項):
表3:列舉扣除額項目與金額(11類)
項目
| 適用範圍 | 金額 |
列舉扣除額 | 捐贈現金:給一般機構 | 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
| 捐贈實物:給一般機構 | 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
| 捐贈獻金&實物:給政府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
| 捐贈土地:給政府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
| 人身保險費 | 1.每位被保險人每年2萬4,000元。實際發生之保險費未達2萬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2.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全民健康保險費(含補充保險費)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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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藥及生育費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
| 災害損失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 每戶以30萬元為限 |
| 房屋租金支出 | 每戶以12萬元為限 |
| 政治獻金法規定之捐贈 | 1.每一申報戶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最高20萬元 2.具選舉權的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最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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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競選經費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 |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的競選經費 |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的支出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 |
| 私立學校法規定的捐贈 | 1.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 2.如未指定捐款予特定的學校法人或學校者得全數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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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財政部 整理:謝宜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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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特別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屬於一般扣除額中的第2種,下面共分成7類:
表4:特別扣除額項目與金額(共7類)
項目
| 適用範圍 | 金額 |
特別扣除額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1.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所得者,每人可扣除20萬7,000元 2.全年薪資所得未達20萬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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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
| 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1.合計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 2.超過27萬元者,以27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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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每人20萬7,000元 |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每人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 |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 |
資料來源:財政部 整理:謝宜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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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4》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減項)
2023年(民國112年度)每人有20萬2,000元的基本生活費,亦是無須納稅的部分,每2年定期檢討調整。先計算基本生活費後,再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公式如下:
基本生活費=20萬2,000元 × (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
基本生活費差額=基本生活費總額-免稅-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不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Step 5》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扣除上述各種不用計稅的項目後,所需要計入課稅的所得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若為負值,則不須納入綜合所得稅淨額公式計算)
Step 6》計算「應稅總額」
應稅總額指的就是把所得淨額,乘上對應的級距稅率後再扣掉累進差額,公式如下:
應稅總額=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累進差額
簡單試算一下,假設A的綜合所得淨額為100萬元,則應稅金額為8萬800元(=100萬元x12%-3萬9,200元)。
至於為什麼會扣「累進差額」?原因在於綜所稅是「分段課稅」!在沒有扣累進稅額的方式下,同樣以A為例,100萬元並非全部都用30%的稅率,而是0元~56萬元的部分是用5%稅率,第56萬1元~100萬元(共44萬元)才使用12%稅率,所以A的應稅金額有2部分,分別是2萬8,000元(=56萬元x5%)以及5萬2,800元(=44萬元x12%),所以A的應稅總額為8萬800元(2萬8,000元+5萬2,800元),答案會與使用累進差額的方式相同。
故使用累進差額是一個快速計算的方式,扣除多收的部分迅速計算出對應數值。
表5:2024報稅所得、稅率與累進差額級距
綜合所得淨額區間
| 稅率 | 累進差額 |
0元~56萬元
| 5% | 0元 |
56萬1元~126萬元
| 12% | 3萬9,200元 |
1,26萬1元~252萬元
| 20% | 14萬元 |
2,52萬1元~472萬元
| 30% | 39萬2,000元 |
4,72萬1元以上
| 40% | 86萬4,000元 |
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 整理:謝宜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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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多少不用繳稅?
若以單身(無配偶)的上班族來說,免稅額(9萬2,000元)、標準扣除額(12萬4,000元)、薪資扣除額(20萬7,000元)三者加總為42萬3,000元,年收入所低於這金額就不會繳到綜所稅,相當於月薪3萬5,250元;雙薪家庭者為年收入84萬6,000元以下不用繳稅。
不過要注意的是未達課稅標準並非不用報稅,仍得完成報稅手續;報稅後也要確認資料是否確實上傳。
報稅管道
1.網路報稅(手機版需手機號碼、健保卡號認證)
2.臨櫃報稅:各地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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