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致富金律4
會享受生活的人,才能夠去創造更好的生活。—《塔木德》
猶太裔的德國股神安德烈‧科斯托蘭尼(André Kostolany)在《一個投機者的告白》一書中提到,成為百萬富翁,意味著獨立,但十分吝嗇的傢伙永遠無法獨立,因為他總是被省錢的念頭綁住;揮霍成癮的人消費一切想要的東西,但同樣也不獨立,對金錢的正確態度,應該介於這兩種極端態度之間。
也就是說,過度節儉或過度浪費的人都無法讓自己變有錢,因為過度節儉的人習慣壓抑物欲,不會想讓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而過度浪費的人根本存不了錢來投資。因此就算想省錢,也應該適度地撥出一部分享樂金來犒賞自己,才有動力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而努力理財。
但是究竟應該撥多少錢到這筆享樂金中,才不至於淪為浪費呢?暢銷書《下班後賺更多》作者艾爾文建議,新鮮人可以利用「50、20、30」的收支分配法,也就是50%支付「生活支出」、20%作為「享樂與緩衝預備金」、30%用來「投資理財」:
50%》生活支出
自用型房貸也歸於此類
在生活支出中包含平常的所有生活費用,也就是房租、水電費、貸款、保險等費用,這部分一定要控制在50%以內,如果沒辦法控制在這個範圍內,可以挪用一些緩衝預備金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