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又到5月報稅季,荷包縮水速度超乎預期,若這時年繳保單又到繳費期,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很多人或許會想,不如將保單解約減少支出,但這麼做也會讓保障變少,以後再買年齡增長保費變貴,不見得有利。
其實當收支有異狀、繳不出保費,除了解約,有更好的作法。如果只是短期3~6個月資金周轉困難,等時間一過就有收入紓解財務,可善用保單「自動墊繳」功能,暫時免繳保費。
所謂「自動墊繳」,指的是保戶在應繳保費時未繳,保險公司會以掛號寄發催告通知信給客戶,並給予保戶寬限期,若保戶過寬限期仍未繳費時,保險公司會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當期應繳的保費與利息,使契約繼續維持有效。
但這樣的功能,必須留意3件事:
1. 保戶投保時,若刻意不勾選「同意自動墊繳」選項,若未到期繳費,就不會啟動自動墊繳功能。
2. 不同繳費方式,有不同規定。通常逾20天未繳費,保險公司就會執行催告作業,有的保險公司規定,年繳、半年繳、季繳或月繳透過信用卡扣款、金融機構轉帳繳費的保單,以及半年繳由業務人員收款的保單,其寬限期為催告通知信到達保戶收件地址隔日起30天,超過寬限期,則開始自動墊繳。但由業務人員收款的月繳、季繳保單,就不會寄送催告信件,直接以保費繳交日隔日起30天為寬限期。
另外,也不是所有保單,都可以自動墊繳,若是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例如醫療險、癌症險或重大疾病險,因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就無法代墊保費。
3.最後一件事是,「自動墊繳」要計利息,各家保險公司利率計算方法不一,但利率和保單質借一樣。
最後要提醒的是,自動墊繳期間,保單仍有效力,但若保單價值準備金愈來愈少,甚至不足以墊繳單日保費時,保險公司將會再次催告通知保戶,若催告到達30日後,保戶仍未清償墊繳金額,保單效力將就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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