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房子到底什麼時候過戶的?怎麼會被賣掉了都沒人知道?」寂靜的靈堂裡,小芬焦急地問著。
「可能是媽媽之前住院的時候,那時候哥拿走印章說要去弄保險,哪知道…」小芬的姐姐面帶難色,緩緩吐出這幾個字。從眼神看得出來,她也同樣驚慌失措。
小芬是家裡的么女,上面還有4個兄弟姊妹。從她有記憶以來,媽媽身體狀況就不好。除了躁鬱症外,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等各種疾病也糾纏著小芬的母親。而這一切,要從小芬的爸爸說起。
小芬的爸爸,出生在非常傳統的家庭,也恪守著非常傳統的思想。最明顯的,莫過於男尊女卑的思維。從小,小芬就經常被爸爸教育這類觀念,例如「弟弟念書不好沒關係,以後還可以來家裡幫手。小芬以後嫁出去了,就是潑出去的水了…」、「女孩子以後出去了,就要對婆家多忍讓,不要讓我們被看不起、當沒家教…」。生長在這樣家庭的結果,就是小芬從小盡心盡力地照顧著父母。
到底是懂事,還是真傻?
懂事的小芬,也不讓父母失望。大學畢業就考上公務員,也很快結識了同是公務員的先生。在那個年代,公務員就是鐵飯碗的象徵。靠夫妻倆的穩定薪水,後半輩子基本上不用愁。然而小芬沒想到的是,真正讓她愁苦一輩子的,還是原生家庭。
婚後的她,就連買房都不敢離娘家太遠,生怕有個萬一,沒辦法就近照顧多病的媽媽。每個晚上,小芬基本都會出現在娘家,看看有沒有什麼日用品又缺了、冰箱有沒有東西過期…。甚至連小孩都是放學後直奔外婆家,作業都是在餐桌上做的。
但人生就是充滿意外,有次因為工作繁忙,小芬隔了幾個禮拜才回去,竟發現長年臥病在床的媽媽,竟怎樣也叫不醒。問了一圈,沒有家人知道上次看到媽媽醒著是何時。緊急叫了救護車,但卻因為巷弄太複雜,遲遲無法等到。最後還是靠著先生,把陷入昏迷的母親從5樓背下來。不幸中的大幸,送醫後經過搶救,小芬媽媽救了回來,但卻從此陷入失智。
經此一事,自責的小芬更加小心,也更加患得患失。母親一有小毛病,往往都讓她緊張萬分。彷彿全家照顧的責任,全落在了她身上。然而,事實上也是。家裡的幾個兄弟姊妹,全在外地工作,每年除了過年,幾乎不會見面。小芬也經常吐槽自己,說自己是外人眼中「最乖的小孩」,但其實她知道,自己是「最傻的」。我想也是,除了傻,還有什麼詞能形容默默付出,卻無怨無悔的她呢?
諷刺的是,即便小芬如此照顧家庭,爸爸每次掛在嘴上的,仍然是自己的兒子們。每次開口,都是說兒子又賺了多少錢、升了什麼官。小芬總是好奇,既然爸爸眼中的兒子這麼傑出,怎麼每次在家裡照顧的總是自己。
生前獨自照顧,靈堂才湊齊一家人
一切的結束,一樣是個冬夜。事情來得太快,小芬只記得在加護病房裡,哭到護士來攙扶著她。眼淚是不捨,也可能是終於解脫了。
靈堂裡,兄弟姊妹們終於久違地湊齊了。但也在往後的幾天,得知了更令她傷心的事實。原來幾年前,哥哥心想媽媽可能不久人世,擔心妹妹也要分遺產,竟偷偷拿了印章,把家裡的房產過戶給自己。更讓她傷心的,是爸爸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哥哥為所欲為。背後的原因,仍舊是哥哥需要錢,而且女兒畢竟是嫁出去的。再多問兩句,爸爸竟然翻臉,指責小芬想分家產。
「我難道是貪圖財產嗎?那可是媽媽的棺材本啊…」小芬的話中,藏了多年無處安放的無奈與委屈。照顧了一輩子的母親,最後竟然連棺材本,都被兒子給挪走,甚至連花去哪了都不知道。現在追這筆錢,肯定也追不回來了。
喪禮很快就結束了,也許是不忍回憶吧,有太多椎心的爭吵,與赤裸裸的現實。最後,還是小芬出了大部分的費用。看著天空,小芬緩緩說,現在終於能過自己想過的人生了。
埋葬的,除了心繫多年的母親,還有小芬的青春、回憶、以及對家人的最後一絲連結。有時候,有血緣關係的親人,甚至比朋友還不親。
專家建議
故事中哥哥的行為,可能已經觸犯偽造文書,和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如果後續需要處理,受害的小芬家人除了可以對哥哥提出刑事告訴之外,民事上也可以要求把房子移轉回來。
在追溯時效上,由於媽媽已經過世,且犯罪也不是當下發生,因此要看不同的法律追訴期。刑法上面的時效是以「行為結束」的時候判斷;偽造文書系列的犯罪,追溯時效則是最長10年;民法上面的話因為同時可能會有不同條文可以用,時效會比較複雜,但建議還是在知道的2年內要處理。
但為了避免以上這些較難處理的狀況,最好的辦法,還是要在媽媽失智時,就先去做好監護宣告,這其實是最恰當的。(由律師真心話/許哲涵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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