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房屋也會老!你會不會覺得自己的房子已經舊了,希望有機會參與改建?別人家一直被土地開發按門鈴,但我家卻連房仲都不丟廣告?不要擔心!因為身為屋主,你也可以自己啟動改建計畫。
如果想要透過都市更新改建,那麼就必須要有「實施者」來專門負責都市更新事業的推動,換言之,每1個更新單元、每1個都市更新案都會有一個實施者。舉例來說,公辦都更,實施者就是政府或政府委託的單位,而民辦都更,最常見的實施者就是建商。
不過,身為屋主,你也可以成為自己建物改建計畫的實施者——透過籌組「都市更新會」來達成。
成立「都市更新會」有什麼好處呢?首先,地主等於擔任建商的角色,對於個案的推動有更多主導權、決定權;而且將來成案,因為不必分利潤給建商,屋主能分回的建物坪數,原則上會比委託建商來得多;再者,政府針對自主更新的個案給予補助,若向中央申請,最高可獲得800萬元的規畫補助,可減輕更新會運作時,調閱謄本、印刷、場地租借等費用的壓力。
欲自組更新會,有5道關卡
關卡1:在更新單元裡面找到超過7位的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至少8人,由他們擔任發起人,發起更新會籌組的事宜。
關卡2:取得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人數、面積都超過50%同意的同意書,以及備妥相關文件如謄本等。
關卡3:將上述文件送至都更處,申請核准籌組都市更新會。
關卡4:政府核准籌組後,6個月內要召開更新會的成立大會,並在會後30天內,準備好更新會的章程、監事名冊等,向都市更新處申請核准立案。
關卡5:立案後,政府單位會發立案證書予該更新單元,如此,由屋主發起的都市更新會就成立完成。
在籌組或甚至是整個都市更新計畫的過程中,屋主會遇到許多專業問題,雖然可以詢問政府單位,但畢竟「每次看診的醫生都不同」,無法全盤了解該案的狀況,所以屋主可以委託相關的專業顧問團體,其收費會依照服務項目進行報價。
整體來說,這些專業的顧問團體,通常可以在前期協助屋主籌組更新會、劃定更新單元,在中期,可協助擬定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送件等,後期則可協助相關事務的推動,甚至是拆屋、施工品質控管等,直至產權登記完畢為止。
不過,最後要提醒大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是自組更新會推動改建,也有一定的成本,如建築師的規畫費、營造費等要支付,如同委託建商擔任實施者,也要給建商合理的利潤,只是實務上是地主拿坪數抵現金而已。所以申請了補助,也要有「不可能一毛都不用花」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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