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先搞懂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以免多幫房東付稅金!
撰文者:林帝佑 更新時間: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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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說,因為我拿租金支出報稅,所以他今年多了租金收入,所得稅增加了一些,多出來的那部分,要我負擔!這樣合理嗎?」這樣,當然不合理!不合理!不合理(很重要,所以說3次)!5月報稅季來了,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你搞懂了嗎?
關於稅金的部分,早在2017年1日1日生效施行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文規定:「房東不得約定原本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
就算合約上有寫,也自動無效!
佑佑白話文幫大家解釋:就是房東出租房屋,若因為租金收入導致綜合所得淨額增加,進而使得所得稅變高,或是房屋稅、地價稅在出租房屋後提高等,都跟房客無關!
所以,只要是在2017年1日1日以後簽約,即便房東要求寫上這樣的條文,雙方也都簽約表示同意,該條文也自動無效!因為根本不合法,哪裡來的法律效力?順帶一提,這裡的法律指的是《消費者保護法》。
不過,若在2017年1日1日以前簽約的呢?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解釋,因為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所以在生效日前,若簽訂了這樣的條文,基本上會回歸到契約自由原則,該條文便具有約束效力。
很多房東也知道這項規定,所以不會特別與房客約定能不能報稅,而是一開始就直接把租金往上加,藉此轉嫁報稅成本。但這就是市場機制的問題啦!你覺得租金貴,就再找找其他物件。
實務上,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大家在找租屋時,還是要先跟房東討論報稅的問題,免得你報了,房東森77,租屋期間找碴、租屋期滿立刻趕人,雖然房客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與房東交惡,仍有許多不便啊。
房客報稅準備3文件,扣除額最高12萬元
那麼,如果房客想要申報租金支出,作為列舉扣除項目,要記得準備以下幾個證明文件,並在報稅時,一併將這些文件提交上去:
1. 租賃契約書;
2. 繳納租金的證明,譬如匯款憑證、匯款紀錄等;
3. 自住切結書,要寫明沒有營業使用等資訊。
此外,要注意,租屋的列舉扣除額,最高每戶為12萬元;而且僅能與購屋借款利息擇一申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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