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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10年繳費大限」到月底,未繳納者每月可能少領3000元!
撰文者:林晴揚 更新時間: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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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資族,應該都有收過國民年金保險的繳費單吧?是否有好奇去查過那是什麼呢?國民年金保險可以理解成政府為了補齊全民社會保險基本保障,所規畫的基本年金保險。
如果你是年滿25歲,但未滿65歲,並且在國內設有戶籍,同時沒有參加勞保、農保或軍保,都會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家庭主婦、失業者或是替代役,那你有很大機率已經收到過,或者在未來會收到。
其實,國民年金保險也不是什麼新概念。國民年金保險從民國97年開始實施,至今也已經邁入10年了。不過要注意的是,國民年金成立時為了避免多數人不繳費,導致年金破產,於是訂定了一個「10年條款」。欠繳的保費,如果超過10年仍未繳交,就無法計入年資。領取年金時,也只能用較不划算的方式計算。
算一算,從民國97年10月開始實施,到民國107年10月,首期開始納保的保費,也已到10年大限。但因為保費是兩個月才寄送一次,所以當年的第一張繳費單最後繳費期限,是到108年1月31日左右。
說到這邊,肯定有人會問:「那如果真的不繳,會怎麼樣呢?」接下來我們就來仔細看看,會影響什麼權益吧!
補繳期限怎麼計算?我還來得及繳嗎?
繳費最後期限,是以「當期」保費期限,再加10年為限。舉例來說:
最早一張國民年金繳費單是97年10月,繳款期限為98年1月31日。如果逾期未繳的話,最後期限就是108年1月31日前。在這期間內,都還可以計息補繳。
如果保費拖欠超過10年,影響很大嗎?
如果是打算將國民年金規畫進自己的退休計畫,那差別就會很大喔!主要有4個影響:
1.欠費超過10年以上的部分,依國民年金法不得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
2.曾有欠繳保險費致不計入保險年資,會影響將來老年年金不能領取較優的A式(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也不能領取基本保障4,872元。
3.保障延遲,10年內的欠費都要先繳清,才開始有各項給付。
4.拖欠保費補繳時需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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