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輕症居家照護算不算住院理賠?黃天牧:金管會不決定何謂醫療行為

撰文者:中央社 更新日期:2022-05-23 瀏覽數:17,628


輕症居家照護在有醫療行為前提下,防疫保單比照一般住院給付日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3日指出,醫療行為本來就由衛福部界定,金管會不會越俎代庖決定何謂醫療行為。


黃天牧、衛福部23日赴立法院財委會針對「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衛福部在專題報告中指出,輕症居家照護期間,保戶是否有接受醫療行為的定義,應依醫師法第28條認定,而不單以是否用藥的單一醫療行為作為判定依據,金管會應與衛福部事前協商。

黃天牧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早上金管會已和衛福部說明,醫療行為本來就是由衛福部界定,金管會不會越俎代庖決定什麼是醫療行為。

黃天牧說,依照防疫保單契約,居家照護理論上不理賠住院日額,但隨防疫政策改為輕重症分流、輕症或無症狀者居家照護,若保險公司堅持居家照護不符合保單條款不理賠日額,可能造成保戶堅持要住院,違背政府減輕醫療量能負擔的美意,因此金管會先前和保險業公會討論,若確診者在家裡有接受醫療行為,放寬理賠住院日額。

黃天牧指出,在近日保險業公會討論過程中,一度有討論哪幾種用藥才算是醫療行為,金管會看到媒體披露消息,有去和公會了解公會的立場,並非金管會拍板定案用藥才算醫療行為,金管會並沒有這樣的想法。

針對金管會是否擔心防疫保單道德風險,黃天牧表示,「很多事情都會有道德風險,還是以配合防疫政策為第一優先」。

另隨「快篩陽性視同確診」即將全面上路,牽動600萬張有效防疫保單理賠,黃天牧表示,要看衛福部最後防疫政策的調整,保險業公會將再去判斷、決定理賠相關注意事項。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 «
  • 1
  • »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