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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特留分」是什麼?繼承配偶遺產時,如何避免家族爭議?

撰文者:鄭文在 更新時間:2025-12-17 瀏覽數:0

關鍵字:

遺產 贈與 特留分 財產 繼承人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摘要
不婚不生下,遺產分配更考驗家族關係。本文案例中,無子嗣獨子過世後,由配偶與姊妹依法繼承遺產,透過先完成遺產稅申報、再協議分割,成功避免紛爭;另一案則由姊妹拋棄繼承,配偶承擔權利義務並給予補償。妥善程序與良好的溝通,是化解繼承風險關鍵。

不婚不生是現代生活潮流,平常日子過的輕鬆自在,但是,當生命到了盡頭,如果留有遺產,必須進入一場遺產分配協議,儘管最近民法兄弟姐妹特留分是否修法,吵的沸沸揚揚,還是可以參考別人的做法,如何安全渡過,避免家族爭議。

個案的被繼承人是家中獨子,已婚沒有子嗣,父母親早已離世,所以繼承人就是配偶和2位姐姐。被繼承人的財產中,以不動產居多,其中2戶房屋,繼承自父母親的遺產,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爸媽往生時的房屋就成了獨子單獨繼承的標的。可惜,獨子結婚後沒有生小孩,往生後該繼承的2間房屋,該由誰繼承?


按照民法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和2位姐姐成了合法繼承人,配偶遇到這種生離死別的情況,一時慌了手腳,不知道如何處理遺產繼承事宜。透過我們的建議,先以個人名義辦理遺產稅的申報,俟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後,所有的遺產將會在該證明書上出現,再來談論遺產分配的分式。

遺產分配該怎麼做才好?

問題來了,申報遺產稅,繼承系統表裡面必須檢附合法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包括往生父母親的除戶謄本及2位姐姐的戶籍謄本怎麼辦?依法因為2位姐姐是利害關係人,只要檢附國稅局核發的被繼承人遺產清冊,就可以代位申請戶籍謄本,無需2位姐姐提供。所以,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我們很快的取得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謄本,也完成了繼承系統表的製作,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後,取得遺產稅繳款書,後續就剩下繳納遺產稅和遺產分割協議了。

被繼承人配偶繳清遺產稅後,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所有的遺產明細都羅列該證明書上,配偶提示給2位姐姐,讓她們討論有關繼承的細節,確認後再檢附印鑑證明及印鑑章,辦理遺產分割協議。

1週後3位繼承人達成遺產的分割協議,2位姐姐備妥了相關文件,主張分配當時弟弟繼承至父母親房屋中2戶的其中1戶,由兩位姊姊各登記1/2,其他遺產由配偶繼承取得,被繼承人配偶欣然接受,遺產分割就在歡樂氣氛中完成,絲毫沒有刀光劍影,也沒有激情的爭吵,遺產分割在和諧中完成。

另外一個個案,也是弟弟先往生,已婚沒有子嗣,父母皆已往生,繼承人也是配偶和2個姐姐,因為弟弟開公司經營事業,2位姐姐對於弟弟是否有未償債務完全不清楚,最後,2位姐姐選擇不繼承遺產,直接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權。為此,在世的配偶成了唯一的繼承人,繼承所有的遺產,當然也包括被繼承人的所有債務。配偶在兩位姐姐辦理拋棄繼承權時,相對各給了一筆不小的金額,不至於白蓋章,故事的結局也是圓滿落幕。

不婚不生,衍生了許多兄弟姐妹間的繼承故事,上述2個案例都有美麗的結局。至於,被繼承人走了,遺產登記完了,被繼承人的配偶和個案中的2位大小姑是否還是親戚?是否還會連絡?這也凸顯了血親和姻親關係的差異,所以,少了這層關係,類似遺產案件真的要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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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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