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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特留分」是什麼?刪除後對我有影響嗎?
撰文者:何品瑩CFP 更新時間: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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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摘要
你知道嗎?很多人以為「我寫了遺囑,我想給誰就給誰。」但在台灣現行制度裡,就算你有遺囑,還是可能要留一部分給某些法定繼承人——這一小部分,就叫「特留分」。而現在,法務部最新預告的修法草案,把大家吵很久的焦點直接搬上檯面: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草案修正第1223條)。誰會被影響、優缺點在哪、你現在可以先做什麼?
先補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什麼是「兄弟姊妹特留分」?
用白話說:
特留分=法律強制保留給某些繼承人的最低份額,避免被繼承人「一毛不給」而造成生活斷裂(這也是特留分制度的立法目的之一)。
以前如果你「沒有配偶、沒有小孩、父母也不在了」,只剩兄弟姊妹當繼承人——就算你立遺囑把遺產全給某個人(例如照顧你的人、伴侶、乾兒女、公益團體),兄弟姊妹仍可能以特留分主張「我至少要分到法律保留的那一份」。
這次修法草案在改什麼?
依法務部新聞稿的說法,這次草案核心目標是: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保障弱勢手足。
草案重點可以整理成4句話:
1.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第1223條)。
2.修正「遺產酌給」制度:如果兄弟姊妹是被繼承人生前「持續扶養」的人,且死亡後生活陷困、遺囑又沒分到或分到不相當,可以向法院請求「酌給遺產」(修正第1149條,並增訂法院衡量因素與時效等)。
3.新增「特別貢獻」制度:若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事業/財產維持增加/療養看護等有特別貢獻,遺產分割時可以把「特別貢獻的價額」納入其應繼分(新增第1173條之1)。
4.搭配期限與分割規定調整:例如遺囑禁止分割期間修正為5年等(修正第1165條等)。(以上重點整理皆依據法務部預告修法說明)
影響最大的是誰?6種常見情境讓你秒懂
情境 1:單身、不婚不生/頂客族(沒有子女)
如果你沒有子女,將來你離開時,繼承結構很可能落到「配偶+兄弟姊妹」或甚至只剩「兄弟姊妹」。這次修法若通過,最大的改變是:你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你真正想照顧的人時,兄弟姊妹未必還能用特留分來「保底」主張。
情境2:再婚家庭/繼子女/同居伴侶(想把資產留給「非血緣」的人)
很多人心裡想的是:「照顧我的是伴侶、繼子女、朋友,甚至看護或照護者。」但法律上的繼承順位/特留分,常常讓遺囑很難100%達成想法。修法方向(刪除手足特留分)在這類案例裡,確實比較接近「讓遺囑照著你的心意走」。
情境3:手足多年不聯絡,但人走了卻來主張特留分
這是社會討論度最高、也是公共政策平台提案的主要爭點之一:關係疏離、未照顧,卻能依法分一份。修法若通過,這個「制度性的衝突點」會大幅降低。
情境4:生前長期扶養手足(例如身心障礙、失能、重大疾病)
這也是反對刪除者最擔心的地方:「如果我生前照顧我的兄弟姊妹,結果我走了、遺囑沒寫到,手足會不會完全沒保障?」所以草案才同步修正「遺產酌給」,把符合條件的兄弟姊妹納入可以請求酌給遺產的人。
情境5:家族企業/共同打拼的手足(或其他繼承人)
如果有人真的「有做事、有出錢、有照顧」,卻因為遺產分割只看血緣順位而覺得不公平——草案新增的「特別貢獻」制度,就是要回應這類「實質付出」的價值。
情境6:還沒立遺囑的人(但以為不需要)
這次修法被討論得這麼熱,反而提醒大家:你不立遺囑,遺產就是走法定繼承;你立遺囑,才是你自己設計分配。
優點是什麼?
優點1:更接近「我的財產我作主」(尊重遺囑自由)
法務部把「尊重遺囑自由」放在修法目標中。對於「沒有子女、與手足關係疏離」的人來說,這是很大的制度鬆綁。
優點2:減少繼承爭訟的引爆點
特留分本來就常是衝突起點:你可能不是要把兄弟姊妹排除,而是想「更照顧照顧過你的人」,但制度可能讓家人覺得被背叛。刪除手足特留分後,至少少了一個「必然會起衝突的保底份額」。
優點3:把「照顧與付出」放進制度(特別貢獻)
如果制度能把「療養看護、事業勞務、財產給付」這些付出納入評價,確實更貼近實質公平。
可能的缺點/風險在哪?
風險1:弱勢手足可能需要「主動求救」,而不是自動保障
特留分的特性是「法定保底」。一旦刪除,弱勢手足要靠「遺產酌給」向法院請求——這在現實上可能牽涉舉證、時間、訴訟成本與心理壓力。草案雖有配套,但仍是「需要走程序」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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