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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看護費用驚人,健保又不給付

善用政府補助 照護失能長者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4-07-01 瀏覽數:63,099


小文打算替罹患癌症、行動不便的公公購買輔具,並申請外籍看護,但她評估購買輔具至少要花15萬元,再加上外籍看護薪資,家庭開銷每月還要再多2萬元,她跟先生都是領死薪水的上班族,這筆錢該怎麼準備,實在讓她傷透腦筋。

像小文這樣因照護長者延伸醫療支出的家庭,將會愈來愈多。根據經建會人口推計報告指出,2011年台灣65歲以上人口達255萬人,其中失能人口達41萬,占比逾16%,預估2031年將增加至93萬人,20年間快速成長了1.3倍(詳見圖1)。


究竟高齡者的醫療與長照費用會花多少錢?根據衛福部的資料指出,2012年60歲∼69歲平均每人每年個人醫療費用約7萬5,104元,70歲∼79歲每人每年醫療費用更突破10萬元(詳見圖2),若高齡者有失能與失智狀態,每月花在醫療、輔具、照護等費用還要再多4萬元,再加上一般的紙尿褲、看護墊等醫衛消耗品與器材,每月花費突破5萬元,1年下來的支出達67萬∼70萬元。

然而,這些費用都不在全民健保的給付範圍中,而耗材及器材費用,商業保險亦不提供給付,對一般家庭來說,要全數自籌這筆費用,負擔非常沉重。對此,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家庭照護者關懷總會發展部主任袁慧文特別提醒,政府其實已針對失能照護所需的一些項目提供補助申請,讓民眾減輕負擔。

既然多了政府提供的照護資源可申請,那麼一般家庭是否能將其與商業保險搭配規畫,好減輕家庭支出的負擔?以下將依傷病、輔具照護等項目來分析。

醫療費用補助》 申請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可降低支出

第1個項目是傷病住院的醫療費用,一般商業醫療險的處理程序,先在保戶住院時提供保險理賠,接著在病人出院後再提供每日500元∼1,000元不等的出院療養金,醫療險理賠金給付條件需住院或是進行門診手術,而出院療養金又有給付期限,無法支付長期慢性病患龐大的醫療費。

反倒是政府針對長期慢性病與重大疾病,會提供2種醫療費用補助,減少病人與家屬的經濟負擔:

1.重大傷病卡》減少重大疾病4成醫療費用

主要針對病人的「醫藥費用」給予優惠。只要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 符合衛福部公告的30類重大疾病(https://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703&webdata_id=396),如癌症、中風、紅斑性狼瘡等,可在醫師開立診斷書後30天內,拿診斷書正本、身分證及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向健保署申請重大傷病卡。

申請重大傷病卡的好處是,以後到醫院看診或進行相關治療時,原先由病人支付的「部分負擔」(詳見名詞解釋),也就是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住院部分負擔等,都可以免除不必支付。以住院30天以內為例,約可省掉10%的部分負擔。申請重大傷病卡,估計至少可降低3成∼4成的醫療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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