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3-財產交易損失3年內扣抵
前面講過,出售房屋等財產必須要繳財產交易所得稅,如果有財產交易損失的話,也可以從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再只就扣除後的餘額課稅。但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的前提是,要有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扣抵;另一重點是,這項交易損失必須在3年內扣抵完成,否則就喪失權利。
舉例來說,某甲在92年出售一幢房子,有財產交易損失30萬元,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扣抵,直到94年出售另一幢房子獲利80萬元時,才可以扣抵該30萬元的損失,只就餘額50萬元申報繳稅。如果某甲是直到96年才有財產交易所得,因距離財產交易損失年度已經超過3年,就無法從96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要點4-自住才能扣除房屋租金支出如果是租屋族,可以扣除的項目還有租金扣除額(參見TIPS),但要採取列舉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才可使用,採用標準扣除額的人就沒辦法享受這項扣除權益。
凡是納稅義務人、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租屋供自用(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例如作為牙醫診所使用),他所支付的租金就可以列舉扣除,只是申報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的人,就不能再扣除這項支出。

Tips_申報租金 需2類證明
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應檢附的證明文件:1.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的付款證明書影印本,例如支票或銀行匯款單。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承租地址的人,在課稅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理好戶籍登記,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房屋在課稅年度內是供自住的切結書。
要點5-其他特別扣除額
薪資、利息等所得都有一定的扣除額,報稅時不要忘記,前者是7萬8,000元,後者是27萬元。還有殘障、教育特別扣除額可以降低課稅所得;前者是每人7萬7,000元,但須領有殘障手冊;後者是每戶2萬5,000元,但只有子女就讀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大專院校以上的家庭才可以列報。其他扣除額還包括:利息支出、醫藥支出、災害損失等,也不要忘記了,前文「Step10特別扣除額」已說明,不再贅述。